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于7月24日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办法》(以下简叫作《办法》)的通告,对汽车报废更新补助和家电制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进行发布,现就关联状况说明如下:
1、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助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本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 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助标准加强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助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助的消费者,根据本通告标准执行补助。消费者按本通告标准申请补助,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告印发之日(7月24日)前登记在自己名下。
说明:在《汽车以旧换新补助实施细则》印发之日(4月24日)后、本通告印发之日(7月24日)前,已申请并经审核经过的汽车报废换新补助将按新标准发放补助。
在本通告印发之日(7月24日)后按本通告标准申请补助,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告印发之日(7月24日)前登记在自己名下。汽车报废换新补助的申报方式不变。
2、支持家电制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制品给予以旧换新补助。补助标准为制品营销价格的15%,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制品,额外再给予制品营销价格 5%的补助。每位消费者每类制品可补助1件,每件补助不超过 2000 元。
说明:此项政策为国家出台政策,详细执行方式等待国家出台详细操作指引后按国家政策执行;日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活动的补助政策为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日前该补助的申报方式和申报流程无变动,正常进行。
这里,提示各位消费者认真研读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办法》,认真认识相关政策的详细申报需求和要求,关联详细操作细则请大众关注关联分部的公开信息,我局亦会即时在揭阳市商务局官网或微X公众号进行转发。
附件: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办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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