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资讯工作者协会第九届全国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2019年11月7日修订)
中国资讯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殊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构成部分。资讯工作者保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表率”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殊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加强“四个认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守护”,牢记党的资讯舆论工作职责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资讯舆论工作优良传统,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资讯志向、工作取向,持续加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资讯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政治坚定、引领时代、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信赖的资讯工作者。
第1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表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块来,把保持正确舆论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块来,把保持正面宣传为主与正确开展舆论监督统一块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功效。
1.保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殊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中央重大决策安排,即时传播国内外各行业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资讯信息需求,保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人民群众做为报告主体、服务对象,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详细事例,多反映平凡名人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加强人民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使资讯报告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保持人民情怀,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即时回复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径,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见的途径,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二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保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持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促进经济社会连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正能量;
2.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滋养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社会责任感,严守道德伦理底线,坚决抵制低俗、俗气、媚俗的内容;
3.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处理问题、推动工作,激浊扬清、针砭时坏处,发布批评性报告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保持科学监督、准确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4.采访报告突发事件保持导向正确、即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推动事件的妥善处理,守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第三条保持资讯真实性原则。把真实做为资讯的生命,奋斗到一线、到现场采访核实,保持深入调查科研,报告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1.经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资讯素材,认真核实资讯信息源自,保证资讯要素及情节准确;
2.按照事实来描述事实,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资讯,刊播资讯报告要署记者的真名;
3.摘转其他媒介的报告要把好事实关导向关,不刊播违背科学精神、伦理道德、生活常识的内容;
4.刊播了失实报告要勇于承担责任,即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5.保持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导向需求、管理需求。
第四条发扬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品德修养,加强综合素质,抵制不良风气,保持一身正气,接受社会监督。
1.强化学习认识,养成学习习惯,持续加强政治素质,加强业务水平,把握融合技能,奋斗作为全媒型、专家型资讯工作者;
2.保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练就过硬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深入认识社情民意,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3.坚决反对和抵制各样有偿资讯和有偿不闻行径,有害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害用资讯报告发泄私愤,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报告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向采访报告对象提出工作以外的需求;
4.严格执行资讯报告与经营活动“两掰开”的规定,不以资讯报告形式做任何宣传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得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保持改进创新。遵循资讯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介发展规律,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办法、手段、业态等,做到表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1.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深入科研区别传播对象的接受习惯和信息需求,主动设置议题,善于因势利导,持续加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2.强化互联网思维,顺应全媒介发展需求,积极探索网络信息生产和传播的特点规律,深刻把握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介融合发展的趋势,善于运用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持续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水平;
3.保持思维的敏锐性和开放度,认识新事物、把握新规律,敢于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认真科研传播艺术,采用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加强资讯报告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采写更加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精品佳作。
第六条遵守法律纪律。加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的资讯工作纪律,守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国家奥密。
1.严格遵守和正确宣传国家各项政治制度和政策,切实守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2.守护采访报告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告对象的正当需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
3.保证女性、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守护其身心健康;
4.守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告,不干涉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告和评论,不渲染凶杀、暴力、色情等;
5.涉外报告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对外政策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
6.尊重和守护资讯媒介作品版权,反对抄袭、剽窃,抵制严重歪曲文案原意、断章取义等欠妥摘转行径;
7.严格遵守资讯采访规范,除确有必要的特殊拍摄采访外,资讯采访要出示合法有效的资讯记者证。
第七条对外展示良好形象。奋斗培养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积极搭建中国与世界交流沟通的桥梁,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1.在国际交往中守护祖国尊严和国家利益,守护中国资讯工作者的形象;
2.生动诠释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文化,着重讲好中国的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特殊社会主义的故事、中国人民的故事,让世界更好地读懂中国;
3.积极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识;
4.尊重各国主权、民族传统、宗教信仰和文化多样性,报告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优秀民族文化;
5.加强与各国媒介和国际(区域)资讯组织的交流合作,增进认识、加深友谊,为推动人类命运一起体建设多做工作。
对本《准则》,中国记协会员要结合实质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全国资讯工作者包含新媒介资讯信息传播从业人员要自觉执行;各级地区记协、各类专业记协要积极宣传和推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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