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律师:
您好!
我是xx学会的秘书长。我学会于2016年出版了一本学术性刊物,出版后在学界和社会导致了广泛而良好的反响。今年年初,咱们的会员在国内某知名网站发掘未经许可转载本会刊物内容的行径。请问,这种状况,本会该怎样采取行动守护合法权益?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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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贵学会出版的学术性刊物内的每一篇文案都拥有著作权,在著作权未转移的前提下著作权属于署名者。按照《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关联规定,某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且未支付报答、注明出处的状况下擅自转载贵学会期刊内容,应当认定为侵权。
意见先将该网站内的转载内容经过公证的方式予以保全,避免今后被删除而没法把握侵权证据;在证据保全后,能够联系该网站进行协商,需求其支付版权费并注明出处或删除该内容;协商无果的状况下,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家辉
柯律师信箱:
kelvshi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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