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决定化疗次数
由于化疗是有毒副功效的,因此,大夫会按照化疗药的代谢特点,副功效的体积,以及人类的承受能力,来决定化疗的次数和时间间隔。非常多化疗药品的毒副功效是累加的,是有剂量限制的,超过了必定的累积剂量,就不可再用了,那就必须更换其他的化疗药品。针对术后辅助化疗的病人,通常是做半年上下的化疗,不同的肿瘤,不同的化疗药品,化疗次数亦会不同样,倘若是三周一次的化疗方法,通常是化疗6至8次,倘若是2周一次的方法,通常是10到12次。
通常来讲,肺癌,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卵巢癌等临床平常恶性肿瘤,术后辅助化疗次数为4-6次,肺癌通常提倡4次,消化道肿瘤静脉化疗意见6次为好。而乳腺癌倘若运用AC-TH方法的化疗通常为8次化疗,恶性淋巴瘤亦是通常为8次化疗。不外,这个亦不是完全绝对的,倘若病人体质很差,仍然死板的按4-6次化疗,可能病人基本没法耐受而使状况变得更糟。因此详细病人详细对待,详细病种亦会有所不同。
化疗几次最好,这要按照病种、病期、病人的通常情况等原因决定。都数学者认为正规、足量6周期化疗足以杀死身体敏锐癌细胞,剩余的耐药癌细胞即便延长几周期亦很难奏效,且化疗的副功效逐步增多,因此呢进行4~6周期的化疗就能够了。即使增多剂量、延长期,恐怕亦是增多的毒性大于增多的疗效,徒增痛苦和经济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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