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痛是癌症病人最平常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病人的生活质量。据统计,我国癌症病人已超过700万,初诊癌症病人的病痛出现率约为25%,晚期癌症病人的病痛出现率约为60%~80%,其中1/3病人为重度病痛。药品治疗是癌痛治疗最为要紧和常用的办法,规范、有效的药品治疗能够缓解80%~90% 癌症病人的病痛症状。常用药品包含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阿片类药品和辅助止疼药品(镇静剂、抗惊厥类药品和抗抑郁类药品等)。
在规范化癌痛治疗中,应先进行病痛评定。癌痛评定是恰当且有效进行止疼治疗的前提,按照评定结果按“癌痛三阶梯止疼治疗”原则给予止疼药,给药时尤其重视以下几个原则:
(1)口服给药:口服给药简单方便,为癌痛治疗的首选给药途径,对不宜口服的病人可选择其他给药途径,如直肠给药、皮肤贴剂、静脉注射等。
(2)按阶梯用药:遵循三阶梯给药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强度的止疼药品。
l第1阶梯(轻度病痛):可选择非甾体类抗炎药品(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
l第二阶梯(中度病痛):可选择弱阿片类药品(如可待因)或低剂量的强阿片类药品。
l第三阶梯(重度病痛):首选强阿片类药(如吗啡),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品或对乙酰氨基酚以及辅助止疼药品。
第1、二阶梯药品在运用时,其药效有一个最高极限(即天花板效应) ,若病痛仍不可掌控,应选取第三阶梯药品。此阶梯药品没“天花板效应”。倘若病人就诊时病痛已经是中度病痛,则从第二阶梯给药起始治疗。三阶梯疗法的治疗次序绝对不能够颠倒。
(3)按时给药:根据规定的间隔时间规律性给药,如每隔12 h一次,没论当时病人是不是病痛爆发都要给药,而不是按需给药。按时给药有助于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4)个体化给药:按照病人个体差异制订个体化用药方法。麻木药物的敏锐度个体差异很大,因此阿片类药品并无标准量,应按照个体对阿片类药品的耐受程度决定用药剂量。凡是能够缓解使病痛并没严重副功效的剂量便是正确剂量。
(5)重视详细细节:对运用止疼药品的病人,要密切观察止痛效果和药品副功效,发掘反常即时减少或停药,尽可能减少药品的不良反应,加强病人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癌症病痛管理药学专家共识
2.癌症病痛管理药学专家共识
3.江苏省成人癌症病痛诊疗规范(2020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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