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股指期货是怎样定价的?
对股票指数期货进行理论上的定价,是投资者做出买入或卖出合约决策的重要依据。股指期货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证券的价格,而这种证券就是这上指数所涵盖的股票所构成的投资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价一样,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在不同的条件下也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个基本原则是不变的,即由于市场套利活动的存在,期货的真实价格应该与理论价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趋势上是这产的。
为说明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原理,我们假设投资者既进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同时又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并假定:
(1)、投资者首先构造出一个与股市指数完全一致的投资组合(即二者在组合比例、股指的"价值"与股票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资者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很方便地借款用于投资;
(3)、卖出一份股指期货合约;
(4)、持有股票组合至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再将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于投资;
(5)、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立即全部卖出股票组合;
(6)、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现金结算;
(7)、用卖出股票和平仓的期货合约收入来偿还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种股票市场指数为2669.8点,每个点"值"25美元,指数的面值为66745美元,股指期货价格为2696点,股息的平均收益率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数期货价格为2696点,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00年的3月19日,投资的持有期为143天,市场上借贷资金的利率为6%。再假设该指数在5个月期间内上升了,并且在3月19日收盘时收在2900点,即该指数上升了8.62%。这时,按照我们的假设,股票组合的价值也会上升同样的幅度,达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货交易的一般原理,这位投资者在指数期货上的投资将会出现损失,因为市场指数从2696点的期货价格上升至2900点的市场价格,上升了204点,则损失额是5100美元。
然而投资者还在现货股票市场上进行了投资,由于股票价格的上升得到的净收益为(72500-66745)=5755美元,在这期间获得的股息收入大约为915.2美元,两项收入合计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为6%的条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约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资期货的损失5100美元,两项合计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简单比较一下投资者的盈利和损失,就会发现无论是投资于股指期货市场,还是投资于股票现货市场,投资者都没有获得多少额外的收益。换句话说,在上述股指期货价格下,投资者无风险套利不会成功,因此,这个价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货合约价格。
由此可见,对指数期货合约的定价(F)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现货市场上的市场指数(I)、得在金融市场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场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如果持有投资的期限不足一年,则相应的进行调整。
现在我们顺过头来,用刚才给出股票指数期货价格公式计算在上例给定利率和股息率条件下的股指期货价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给出的是在前面假设条件下的指数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在现实生活中要全部满足上述假设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资者要想构造一个完全与股市指数结构一致的投资组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当证券市场规模越大时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内进行股票现货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较大;第三,由于各国市场交易机制存在着差异,如在我国目前就不允许卖空股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指数期货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实际市场上是很难得到的,因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场在股息政策上(如发放股息的时机、方式等)都会不同,并且股票指数中的每只股票发放股利的数量和时间也是不确定的,这必然影响到正确判定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
从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实践来看,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往往会偏离理论价格。当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大于理论股指期货价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股指所涉及的股票,并卖空股指期货而牟利;反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这种交易策略称作指数套利(IndexArbitrage)。然而,在成离市场中,实际股指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的偏离,总处于一定的幅度内。例如,美国S&P500指数期货的价格,通常位于其理论值的上下0.5%幅度内,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风险套利的情况。
对于一般的投资者来说,只要了解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指数、无风险利率、红利率、到期前时间长短有关。股指期货的价格基本是围绕现货指数价格上下波动,如果无风险利率高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将高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价格相对于现货指数出现升水幅度越大;相反,如果无风险利率小于红利率,则股指期货价格低于现货指数价格,而且到期时间越长,股指期货相对与现货指数出现贴水幅度越大。
以上所说的是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但实际上由于套利是有成本的,因此股指期货的合理价格实际是围绕股票指数现货价格的一个区间。只有在价格落到区间以外时,才会引发套利。
6、股指期货的交易是如何进行的?
期货交易历史上是在交易大厅通过交易员的口头喊价进行的。目前大多数期货交易是通过电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时,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的电脑系统输入买卖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统进行撮合成交。
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然后,手头的合约要进行每日结算,即逐日盯市。
建立买卖头寸(术语叫开仓)后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一笔反向交易,冲销原来的头寸,这笔交易叫平仓。如第一天卖出10手股指期货合约,第二天又买回10手合约。那么第一笔是开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笔是平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当天又买入20手股指期货合约,这时变成开仓20手股指期货多头。然后再卖出其中的10手,这时叫平仓10手股指期货多头,还剩10手股指期货多头。一天交易结束后手头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持仓。这个例子里,第一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多头。
7、股指期货的怎么结算的?
股指期货的结算可以大致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结算所或交易所的结算部门对会员结算,然后是会员对投资者结算。不管那个层次,都需要做三件事情:
(1)、交易处理和头寸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头寸是多少。
(2)、财务管理,就是每天要对头寸进行盈亏结算,盈利部分退回保证金,亏损的部分追缴保证金。
(3)、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评估风险,计算保证金。
其中第二部分工作中,需要明确结算的基准价,即所谓的结算价,一般是指期货合约当天临收盘附近一段时间的均价(也有直接用收盘价作为结算价的)。持仓合约用其持有成本价与结算价比较来计算盈亏。而平仓合约则用平仓价与持有成本价比较计算盈亏。对于当天开仓的合约,持有成本价等于开仓价,对于当天以前开仓的历史合约,其持有成本价等于前一天的结算价。因为每天把账面盈亏都已经结算给投资者了,因此当天结算后的持仓合约的成本价就变成当天的结算价了,因此和股票的成本价计算不同,股指期货的持仓成本价每天都在变。
有了结算所,从法律关系上说,股指期货不是在买卖双方之间直接进行,而由结算所成为中央对手方,即成为所有买方的唯一卖方,和所有卖方的唯一买方。结算所以自有资产担保交易履约。
8、股指期货是如何交割的?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时候和其他期货一样,都需要进行交割。不过一般的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外汇期货等采用的是实物交割,而股指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等采用的是现金交割。所谓现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篮子股票指数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现货指数作为最后结算价,通过与该最后结算价进行盈亏结算来了结头寸。
9、股指期货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出现经济滞胀,经济增长缓慢,物价飞涨,政治局势动荡,股票市场经历了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危机,道琼斯指数跌幅在1973-74年的股市下跌中超过了50%。人们意识到在股市下跌面前没有恰当的金融工具可以利用。
堪萨斯市交易所(KCBT)在1977年10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交了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报告,并提议以道琼斯的"30种工业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由于道琼斯公司的反对,KCBT改而决定以价值线指数(Value Line Index)作为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1979年4月,KCBT修改了给CFTC的报告。
尽管CFTC对此报告非常重视,然而,由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CFTC在谁来监管股指期货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造成无法决策的局面。1981年,新任CFTC主席菲利蒲oMo约翰逊和新任SEC主席约翰o夏德达成"夏德-约翰逊协议",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CFTC。1982年该协议在美国国会通过。同年2月,CFTC即批准了KCBT的报告。2月24日,KCBT推出了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交易。4月21日,CME也推出了S&P500股指期货交易。紧随着是NYFE于5月6日推出了NYSE综合指数期货交易。
股指期货一诞生,就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推出的当年就成交了35万张,S&P500股指期货的成交量则更大,达到150万张。1984年,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交易量已占美国所有期货合约交易量的20%以上,其中S&P500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更是引人注目,成为世界上第二大金融期货合约。S&P500指数在市场上的影响也因此急剧上升。
股指期货的成功,不仅大大促进了美国国内期货市场的规模,而且也引发了世界性的股指期货交易热潮。不但引起了国外一些已开设期货交易的交易所竞相仿效,纷纷开办其各有特色的股指期货交易,连一些从未开展期货交易的国家和地区也往往将股指期货作为开展期货交易的突破口。
10、目前世界上有哪些主要的股指期货合约?
根据英国的《期货期权周刊》最新统计,今年1-6月全球最大的十个股指期货合约是:
排名 | 合约名称 | 上市交易所 | 成交量(2006年1月-6月) |
1 | E-Mini S&P 500 |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 129451013 |
2 | DJ Euro Stoxx 50 | 欧洲期货交易所 | 108364090 |
3 | E-mini Nasdaq-100 |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 41011615 |
4 | NSE S&P CNX Nifty | 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 | 38850982 |
5 | Kospi 200 | 韩国交易所集团 | 25386479 |
6 | DAX | 欧洲期货交易所 | 21614162 |
7 | E-mini Russell 2000 |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 19652232 |
8 | CAC 40 |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 | 16872099 |
9 | Nikkei 225 | 大阪证券交易所 | 13600308 |
10 | FTSE 100 |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 | 13088130 |
11、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结构是怎样的?永久期货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结构的核心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股指期货在该交易所挂牌并交易。其上是股指期货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中金所本身不参加股指期货的交易,而是为各类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等服务,并作为中央对手方担保股指期货的履约。中金所有很多会员公司,会员主体是期货公司,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期货公司同样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同时,期货公司还成立了行业性组织--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将一部分监管的职能如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等授权给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为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国家还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安全监控中心。此外,还有结算银行、信息服务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服务组织。
12、什么叫股指期货的经纪和自营业务?
所谓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就是中介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代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按规定,目前只有期货公司才能从事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
所谓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就是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期货公司或直接到中金所为自己买卖股指期货。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和个人都可以从事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其中部分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成为中金所的自营会员直接参与股指期货自营交易。
13、期货公司在市场中扮演什么角色?
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会有很多,自然不可能都直接进入中金所进行交易。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是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的。因而,期货公司实际上就是股指期货交易的中介机构。当然,期货公司在受客户委托代投资者交易时会向交易者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作为期货交易所的经纪会员,期货公司的主要职能为:
(1)、根据客户指令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
(3)、为客户提供股指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拓展了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扩大了市场的规模,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增强股指期货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有助于形成权威、有效的期货价格;
(2)、期货公司有专门从事信息搜集及行情分析的人员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有助于提高客户交易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
(3)、期货公司拥有一套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较为有效地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实现期货交易风险在各环节的分散承担。
14、证券公司担任IB是什么意思?
由于股指期货的很多投资者将来自现有的股票投资者,因此证券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也将扮演重要角色。由于政策规定证券公司本身不能直接从事股指期货经纪业务,因此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作为股指期货交易介绍商(简称IB)来参与,即为期货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提供中间服务。介绍商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中间服务业务:
(1)、招揽投资者从事股指期货交易;
(2)、协助办理有关开户手续;
(3)、为投资者下单交易提供便利;
(4)、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和结算单;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作为股指期货介绍商,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业务,不承担期货交易的代理、结算和风险控制等职责。也就是说作为股指期货IB的证券公司是将自己的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成为期货公司的客户,并从中收取介绍佣金,但不能接触客户的资金,也不对投资者的股指期货交易进行结算。
15、什么是结算会员?为什么要引进结算会员制度?
结算会员制度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交易所会员都可以自动取得结算资格,只有那些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强的机构才能成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股指期货的结算。结算会员不仅要达到比较高的财务要求,还要根据其业务量向交易所结算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结算担保金,作为抵御结算会员(包括其他结算会员)出现结算违约时的风险屏障。引进结算会员制度,是因为股指期货本身波动较大,对参与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更高,而且通过结算担保金制度可以增加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根据中金所的设计,结算会员分为三类:交易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进行结算;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特别结算会员,本身不参与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但可以为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16、结算银行在股指期货市场上扮演什么角色?
银行的作用大家都知道,但对于股指期货而言,有一些银行的关系显得更密切,那就是结算银行。结算银行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协助交易所办理期货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在期货交易中,由于资金往来非常频繁,如果交易所和会员的资金不在同一银行,势必影响资金划拨的效率。为此,交易所规定,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与会员之间期货业务资金的往来结算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和会员专用资金帐户办理,通过这种方法实现无障碍结算。
17、中国证监会对股指期货市场是如何监管的?
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显然,中国证监会的是经政府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
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草拟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章程、业务规则、上市期货合约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及从事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分析境内期货交易行情,研究境内外期货市场;审核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督其境外期货业务活动。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交易所监管处、期货公司监管处、境外期货监管处和市场分析五个处。
18、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什么作用?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决定设立,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司制法人。其主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其业务接受中国证监会领导、监督和管理。监控中心的主要职能有:
(1)、建立并管理期货保证金安全监控系统,对期货保证金及相关业务进行监控;
(2)、建立并管理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期货交易结算信息查询及其他服务;
(3)、督促期货市场各参与主体执行中国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
(4)、将发现的各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可能影响期货保证金安全的问题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和期货交易所,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并跟踪处理结果;
(5)、为期货交易所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6)、研究和完善期货保证金存管制度,不断提高期货保证金存管的安全程度和效率;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能。
通过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可以更好地保护股指期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并且可以为投资者提 供结算单、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