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联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这次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91名工作人员。详细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他需求详见《2022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要求
1.永康市常住户籍人员,以2022年5月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永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永康生源指的是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永康)不受户籍限制。
2.拥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22年5月5日(含)前;属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自己员、科研生)的,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
3.年龄:1986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5.拥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可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可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自己员、科研生亦不可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的是: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时期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7.招聘单位放宽户籍需求或有其他要求的按《2022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执行。 三报名
这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5月5日9时—5月9日17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取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取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再也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运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经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可再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运用官方网站供给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自己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5日9时—5月10日17时。
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经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能够上网查找结果及未经过初审的理由。经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分部)负责。相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详细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分部)咨询,咨询tel详见附件1。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5月5日9时—5月12日17时。
经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100元,请考生重视查找确认缴费是不是完成,逾期尚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告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的自己原由,没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告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6日9时—5月29日10时。
已缴费的人员即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关联需求,同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
2.笔试内容:上午 9: 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 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科目作答需求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防控需求不可放松。今年事业单位招聘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仍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以实质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在100分及以上的,则以10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10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笔试总成绩小于笔试合格分的不可进入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可加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分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供给学校核发的就业举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分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自己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由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由没法供给就业协议书的,由自己供给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供给自己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自己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期供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供给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应供给《退役士兵证》;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供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及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通告单。
资格复审起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供给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要求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按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关联岗位再也不递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告》(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做为这次是不是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聘用文件下发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再也不实行递补。
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籍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永康市中医院、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在岗人员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险、干部任用、人才流动、职叫作评审、岗位聘任、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薪水。 九重视事项
1.部分招考岗位所需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时期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可做为基层工作经历。
2.这次招考所触及的户籍、任职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2年5月5日。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关联的证书需求在2022年5月5日(含)前取得。
3.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布百姓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能够报考。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能够报考符合专业需求,学历需求为大专的岗位。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和省相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径进行认定与处理。
5.倘若招考计划中的单位被准许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该单位新录用人员身份按照参公管理的关联规定执行。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坏处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径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供给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自己真实状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这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永康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亦不拜托任何公司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纪律、咨询和监督
1.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tel:0579-87101350。
2.招聘过程关联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相关工作安排通告、递补信息等)将在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颁布,请考生即时关注。如考生供给的联系方式或位置等资料有变化,请即时与招聘单位或永康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自负。
3.这次公开招聘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需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办法,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节,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协同。
4.永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tel(监督tel):0579-87102702。
附件:1. 2022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
2.考试大纲
查阅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源自:永康市人力资源市场
融媒编辑:应栩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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