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海淀房管)
购房前怎么样认识房屋运用符合法规需求?
装修过程中,我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提示一.施工时间有规定
按照《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憩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运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办法,减轻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干扰。否则将由公安分部给予警告或罚款。
提示二.建筑垃圾怎样处理
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样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根据物业供给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样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其他地区。
提示三.施工过程要重视
1.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备。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七十八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损坏消防设备的,由消防救援公司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的罚款;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或损坏其他共用设备设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 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办法,保准作业人员和周边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不得擅自拆改烟道、通风管道。
4.开槽布线不可横向剔凿,不可断伤钢筋。
提示四.改动防水层后需做闭水实验
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根据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法,并做闭水实验。
提示五.施工时请协同进行安全检测
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规定,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测。
按照《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径监督执法的通告(京建房〔2009〕917号)》中第八条规定,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分部在检测时,当事人阻碍或拒不协同执法,形成违反治安管理行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形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修后,我需要做好的工作
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三十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根据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需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测记录存档。
最终完工了
祝您入住顺利
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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