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国 劳 务 合 同
:(以下简叫作甲方)
:(以下简叫作乙方)工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县,联系tel:
国内联系人:,紧急联系tel: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思虑到工程所在国的相关法规和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工程承包劳务派遣关联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萨克斯坦劳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劳务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签定合同并一起按照执行。
1、合同要求
1、乙方将按本合同中的要求并遵守甲方颁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守则在哈萨克斯坦受甲方聘用为建筑工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从事甲方现场安排的专业施工劳务工作及临时性的劳务工。
2、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可续签),自乙方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日起至合同期满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萨克斯坦飞回中国境内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终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态度良好可续签合同至完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任务完成。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给予必定的现金奖励。
3、乙方须保准自己身体健康,出国的身体检测并不是乙方身体健康的独一依据,如有体检中无表现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否则即认为乙方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需求:
(1)双眼裸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2)无患重大疾患的历史,无传患病、器官、或肢体无严重缺陷或病变;
(3)无传染性肝炎、高血压、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传患病以及必须经过特殊医疗设备才可检测出来的疾患;
(4)无动过肢体、头部、脏器等方面的手术;
4、乙方须经过哈萨克斯坦入境后的体检,适应哈萨克气候、能够从事工业建筑、安装生产等工程施工,能够遵守在国外一年的工作时间。
5、拥有团队精神,合作认识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史,对中国以及哈萨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纪守法。
6、服从甲方工作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7、在本合同结束或签证到期后,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搭乘预定的离境航班回国。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置于哈萨克斯坦境内,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2、劳动报答及支付
1、工资标准:技术标准以现场实质考核为主
工种:,月薪元,工资结算时按实质出勤工日换算后计取应得工资。
应为有经验的该工种人员,从事最少2年以上相应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现出显著不具备以上要求,被关联方多次需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资按4000元计。
2、工资起薪时间为:从抵达哈萨克斯坦现场报到之日起始。
3、工资发放:每月结算,压三个月后按月发放。
4、工资总结算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国时结清所有工资。
5、若是因乙方自己原由(如: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怠工、罚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资。若因乙方出国前未经甲方考试,乙方自己技能差,不可适应国外技术工种工作,由甲方按杂工安排工作,工资根据杂工计发。
6、乙方工资发放地点在中国境内,由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所得收入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萨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额生活花费,按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当日汇率,换算成当地货币后发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借支金额在工资发放时扣除。
7、工资结算依据考勤榜、本合同约定、工地规章制度综合评估,每月一次。考勤榜颁布的内容,乙方如有疑虑有权且应当在48小时内到甲方处核对,逾期未提出核对,即为双方确认考勤榜颁布内容为最后结算依据。每月工资确认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签字认可,逾期不签字视为默认。
8、乙方在工地每日工作10小时,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时间计加班,加班按小时累计加班费 (超出规定休憩日外所出现的一切花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9、现场具备施工要求,但乙方擅自离开工作面,或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准许,或未出拥有效医疗证明的状况下病假、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确认,旷工时期乙方除不享受任何薪水外还将接受50元/小时的工资考核,甲方保存追究乙方旷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3、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的入境、工作准证和居留手续和归国的手续办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2、甲方组织或指点乙方参加出国前的考试与体检,负责办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的交通花费。一年合同期满,乙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期,甲方包袱乙方往返机票花费(航班和舱位由甲方选取),乙方倘若行李过重超过规定标准(往返),花费自理。
4、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甲方向乙方供给住宿、卫生设备、生活设备等。为了统1、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工地状况统一安排,乙方倘若拒绝甲方的住宿安排,自动在外租住、借住,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在工程现场向乙方免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6、甲方为乙方在一年劳务合同期内供给良好的劳动守护和工作要求,供给个人必须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护栏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则乙方照价赔偿。
7、甲方负责向乙方供给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一套。乙方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其按照自己要求自备生活常用药物。
8、甲方为乙方供给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4、乙方职责
1、 乙方应当保准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需求的各项技能,保准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的态度优秀有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倘若因为乙方隐瞒个人身体疾患或精神疾患以及伪造技能证书被甲方发掘,无论协议是不是签定,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导致的各样损失,由乙方所有承担。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和参与任何形式罢工记录的历史记录。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径被甲方发掘,无论协议是不是已然签定,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导致的各样损失,由乙方所有承担。
3、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倘若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因为乙方原由不可成行的或在国外工作时期因个人原由回国的,前期所出现的各类花费(机构为每一位员工办理劳务签证的花费为20000.00元人民币)乙方承诺由自己承担二万元。
4、乙方在出国工作时期,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饮酒及带酒进入工地),自愿服从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国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自觉守护国家及甲方的声誉和形象,守护国家及甲方利益,爱惜工作设备和生产工具。
6、乙方承诺自己不私自串岗,不非伤病缺勤,不离队,不打架斗殴,不擅自外出,不违法滞留,不消极怠工,更不可恶意煽动,以上行径引起的损失甲方有权需求乙方赔偿。
7、乙方须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含与自己专业区别的工作(如焊工能够临时做普工、勤杂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薪水需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旷工。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会为第三方工作,不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若有出现,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因此呢受到的损失。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并坚决按照执行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工资制度,如因乙方原由故意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将停发当月工资。
十、严格根据图纸及甲方需求施工,不可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保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甲方需求。因故意所导致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须充分认识到在国外团结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加强工作效率、保证自己安全的重要性,需求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施工。严禁拉帮结派,扰乱工地秩序,员工间没法处理的内部矛盾应即时向甲方报告,严禁显现醉酒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选取工作地点和小组。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到达工作面,不迟到、不早退、不可缺席、不起哄。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节为借口无故旷工,亦不得因此呢需求加强工资和薪水。甲方有权按照施工状况将乙方调往区别的工作地点,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点的变更,能够提前终止合同,自动承担回国的花费。倘若既不提出终止合同自动回国,亦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点,属于旷工。
14、甲方供给的薪金薪水在哈萨克斯坦同行业中已拥有很高的竞争力,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签字后即暗示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标准及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保密,乙方的工资标准只能有甲乙双方知情,不得告诉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对自己工资保密不力,甲方有权需求乙方承担乙方三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甲方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均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承诺不与当地其他中国工人或其他国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需求增多工资,因乙方攀比工资违约提出需求,乙方应当按自己三个月工资金额向甲方赔偿损失。
15、若违反合同规定和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自愿承担以下责任:赔偿、停工、扣薪、每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开除并遣送回国,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乙方在国外出现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再也不以此与甲方出现任何纠纷。
5、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当地平常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大夫证明,甲方承担医疗花费70%,乙方承担30%。
2、乙方病休有大夫出具证明,不做旷工处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时期工资。凡乙方私自在医院出现的医疗花费,由乙方自付。
3、乙方连续病假超过20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30天或需要任何连续性治疗(工伤除外),甲方可劝其回国,花费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经甲方书面准许,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6、工伤、意外身亡的赔偿
1、甲方为乙方在为甲方境外工作时期内供给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其花费,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出现工伤事故。经过关联分部鉴定属于工伤的状况下,且经相关方面查证事实属非当事人自己原由导致的,甲方包袱医疗费,支付每日100元人民币的工伤工资(须有大夫证明)。甲方向保险机构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甲方实质出现的各样花费后,所有转给乙方自己或家属。若因乙方故意原由(如自残)引起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花费,甲方不包袱医疗花费和工伤工资,亦不负责索赔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伤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将按保险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并由保险机构进行一次性赔付,甲方会同国内派出单位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送回中国,花费由甲方包袱(仅限于哈萨克斯坦劳工法所规定之内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病亡),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花费由甲方包袱,除此之外,甲方再也不作任何赔偿。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导致的伤残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花费。
5、当保险机构或甲方按照哈萨克斯坦政府分部指示或根据工伤赔偿相关规定支付了工作工资或对工伤死亡、永久性身体残疾支付了一次性赔偿金后,甲方再也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付。
6、无论何种伤残或死亡,乙方当事人及家属不得到相关分部(哈萨克斯坦政府分部、中国大使馆等)需求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若每出现一次则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
7、鉴于哈萨克斯坦的特殊状况,乙方在国外无论出现何种性质的病、伤、残、亡事故,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乙方需全权拜托甲方根据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办理,乙方家属(亲属)应积极协同甲方办理各样授权和认证等文件。
7、合同关系的终止
1、在合同期未满或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完毕前,倘若乙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所蒙受的损失且离境返程花费自己承担。
2、乙方在签定和履行本协议中存在严重隐瞒额欺诈行径,引起乙方在国外因身体健康原由(或其他原由)不可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通告并终止合同,乙方回国花费由自己承担。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屡教不改的;乙方对甲方实施暴力、威胁、蓄意闹事的;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次以上的;徇私舞坏处或玩忽职守对甲方导致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触犯了哈萨克斯坦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公司,被发掘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径的;甲方有权不给予任何通告并按法律所需进行调查后,立即解除雇佣关系,终止合同。
8、免责条款
1、 因为境外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山洪等)、动乱、战争、军变、核泄密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的临时停工、窝工,甲方将根据比例支付乙方工资。如因为以上原由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甲方能够组织出国人员回国,甲方在结算出国人员工资后,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9、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保准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间内遵守纪律,不私自外出、服从领导,不干私活,不煽动闹事,不进行商品交易,不参与任何其他组织。若有违犯,按情节轻重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由以上原由诱发的意外损伤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在出国前办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如有)并在保期到期后马上续保。如乙方无办理或延误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抵哈萨克斯坦后,医院证明患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心脏病、性病、梅毒等病状,不可经过体检时,应立即回国,往返机票花费均自付。若拒不回国,超过哈萨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任何花费。
4、因乙方自己原由(如:技术达不到需求、身体不适应、无大夫证明之病由、自己需求回国、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可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要赔偿甲方损失及自付往返机票。如国外工资不足以承担关联花费,甲方帮助乙方回到国内,乙方需在回国3日内偿还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保存经过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垫付款项的权力。
5、乙方在哈萨克斯坦触犯法律,则由自己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呢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需求。甲方有权就乙方违法对甲方导致的经济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提出索赔,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告乙方自己。
6、乙方同意并拜托甲方保管乙方的护照及签证原件。因看大夫或其他恰当原由需要运用护照,可经过借用手续,用完归还甲方,遗失或不归还者将罚款1000元人民币。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周期性工作结束,甲方按照实质状况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国,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并在付清甲方确认的乙方工资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8、乙方需自动承担的国内所出现的各样花费,包含:护照费,防疫费、疫苗费、公正费、办理面签时生活花费自理。
9、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倘若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由于乙方原由不可成行的,前期所出现的各类所有花费一律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写的简历、乙方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出的通告、处罚单、考勤榜、技术、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故意泄密。
11、双方约定甲方原由导致的停工,按日工资50%标准计发(当月出勤及停工补助天数之和不超过29天)。
十、争议的处理
1、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出现争议,可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时期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将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拥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关联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表率:
乙方(签字手印):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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