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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
《小说写作完全手册》
《作家文摘》编辑部 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推理小说中的调查
调查是一部推理小说的核心内容。侦探与人交流,做科研,四处打探,并进行观察。于是事实慢慢浮现:亦许有目击者描述了他的见闻、妻子脸上有不明原由的瘀伤、受害者的兄弟与提问者交流时眼神躲闪、百万富翁的遗嘱将财产留给了一个不知名的慈善公司,或是在洗衣桶里发掘了一把血淋淋的刀、上周的报纸里藏了一封情书,如此等等。
这些证据中的一部分最后会作为确定反派的线索,其他则是为了转移专题——误导读者并让她们得出错误结论。最重要的是,你笔下的侦探收集的有些信息将被证明只是平常生活中无关紧要的细节。它们能插进场景之中,供给真实感,并伪装成重要线索。
图: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
调查:观察和询问
侦探的调查重点有两个活动:观察和询问。倘若是专业侦探或警察, 那样调查可能包含检测犯罪现场、询问目击者、锁定嫌疑人、调取犯罪记录单、查看车管所记录、寻找卧底。倘若是法医,则会进行尸检、X光检测、胃内容物检验和DNA分析。倘若是业余侦探,则会四处溜达,询问非常多问题,和警察套近乎。
侦探的调查方式应该反映他的技能和个性。以下是彼得·罗宾森的悬疑小说《魔鬼之友》中的一个例子。班克斯是这般观察犯罪现场的:
“在我看来,她是被人勒死的,除非另有隐情。”伯恩斯说着,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撩起一缕金发,指了指她下巴和耳朵下面的黑色瘀伤。
在班克斯看来,她还很青年,没比他自己的女儿特蕾西大多少。她穿着一件绿色上衣和一条白色迷你裙,系着一条宽大的粉红色塑料腰带,上面点缀着银色亮片。裙子拉得很高,露出了大腿。尸体看起来是被摆好姿势的。
班克斯是专业人士。尽管受害者与他的女儿同龄,但他的观察不带个 人感情。他有数年观察尸体的经验,因此呢他晓得尸体何时看起来是 “摆好姿势”的。
无论你的侦探是与受害者的邻居喝茶闲聊,打tel给目击者,正式审讯嫌疑人,还是与同事挤在一块讨论血迹,他都会提出问题并得到答案。他持续地说话,但倘若所说的话只是在传达信息,那可能会变得很无聊。因此呢,在问答过程中,你要创造名人之间的动态,以保持读者的兴趣。当名人之间的关系带有某种内在动力时,审讯就会变得有趣。例如《魔鬼之友》中班克斯审讯嫌疑人的这段对话,就值得学习:
“别管这些废话了,奥斯汀先生,”班克斯说, “你之前在杰克曼面前否定你和海莉·丹尼尔斯有染。但事实证明你在撒谎!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
“什么事实? 我讨厌你话里有话。”
“你和海莉·丹尼尔斯有染是真的还是假的?”
奥斯汀看了看温森姆,又看了看班克斯,最终抿了抿嘴唇,而后鼓起脸颊,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好吧,”他说, “海莉和我已然约会两个月了。咱们是在我妻子死后一月上下起始交往的。这寓意着, 严格来讲,不管海莉和我有过什么,那都不是外遇。”
“你在玩文字游戏,”班克斯说,“老师乱搞学生,你管它叫什么?”
“不是那样的,”奥斯汀说,“你说得太下流了。咱们是相爱的。”
“欠好意思,我去拿个桶吐一下。”
“探长! 我心爱的女性被杀了,你最少要表现出一点尊重。”
“你多大了,马尔科姆?”
“五十一。”
“而海莉·丹尼尔斯仅有十九岁。”
班克斯的措辞 (“废话”“乱搞”)和态度 (“欠好意思,我去拿个桶吐一下”),显示了他的工人阶级出身以及他对马尔科姆·奥斯汀的鄙视。他对此人的教师身份并无好感,对此人的装傻充愣更加是深恶痛绝。针对这个勾引少女的老男人,他的厌恶不仅出于职业,还有必定的私人恩怨——受害者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女儿。
请重视罗宾森是经过描述名人的动作与表情,让读者自己去揣摩领会名人的心情的: “奥斯汀看了看温森姆,又看了看班克斯,最终抿了抿嘴唇,而后鼓起脸颊,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在前后对话的间隙插进这句动作描写,凸显了一个转折点——奥斯汀从否定到承认与受害者有婚外情。针对这一关键时刻,罗宾森无浮皮潦草地点到即止,而是在对话之间插进名人动作描写,从而减缓读者的阅读速度,并加强其重视力。
在小说写作中,你要寻找心情平衡出现变化或启示显现的转折点,经过放慢叙述速度将之引爆,但不要匆忙把结论塞给读者,你能够让读者自己去理解它的意思。混合线索和虚假线索线索能够是如下这些状况:
● 侦探发掘的物品 (带血的手套)。
● 名人的行径方式 (他把手放进口袋里)。
● 一个暴露内心的手势 (女性为她老板整理衣领)。
● 某人所说的话 (“朱莉娅·达尔林普尔就该死。”)。
● 某人的穿戴 (从受害者那里偷来的吊坠)。
不符合此人身份与自我描述的物品 (嫌疑人的指纹是从她声叫作从未去过的房间中提取的) 这儿有有些技巧能够供你自由发挥,让读者去猜测:
● 强调不重要元素;淡化线索。应该让读者看到线索,但不可让读者发掘它的重要性。例如,侦探会调查被盗画作的价值和出处,而很少重视画中女性的身份。
● 在读者理解之前铺设好线索。你要在读者理解一条线索之前引入关键信息。例如,在侦探发掘邻居亡于一种平常的除草剂之前,能够写他曾在散步时偶遇某人正在给玫瑰花喷药。
● 让你的侦探误解线索的含义。你的侦探被某些线索误导,使调查陷入死胡同。例如,受害者所在房间的窗户是打开的。侦探认为这是凶手逃跑的方式,于是去寻找目击证人,询问是不是曾发掘有人越窗而出。事实上,这是一个很显著的烟幕弹。
● 有些线索不是有什么,而是无什么。侦探常常费力地探寻出现过的事情,而无留意哪些本应出现却未曾出现的事情。最著名的例子来自柯南·道尔的《银斑驹》。福尔摩斯推断不可能有入侵者, 其理由是狗无叫。
● 在区别的地区散布线索并混淆规律次序。你能够在小说中挑战你的读者,一次只透露部分线索。例如,侦探在地下室发掘一个门破了的金丝雀笼子,以及其他有些碎屑。在后文中,侦探忽然喊了一声: “等一下!” 他发掘了那只脖子被拧断的金丝雀。
● 将线索隐匿在显眼的地区。把某条线索隐匿在众多其他可能的线索中,以至于它并不明显。例如,一只尼龙长筒袜本是凶器,却被洗得干干净净,折叠好放在受害者的内衣抽屉里。又如,侦探把重视力集中在受害者汽车地板上的水瓶、未开封的邮件、松针和加油站收据上,却无认识到写在地图边缘的tel号码的重要性。
● 误导读者的重视力。你能够在小说中用多种恰当的选取来吸引读者的重视力。例如,侦探晓得病人中毒,但只可疑打针的大夫,而无重视到给病人输氧气的医护人员。
● 制造时间问题。罪犯能够经过操作时间线来为自己开脱。例如,假设嫌疑人在谋杀时有不在场证明,后来侦探发掘其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或死亡时间是错误的。
● 将真正的线索放在错误的线索之前。人们倾向于记住最后呈现给她们的东西。例如,你的侦探重视到炉子不可正常点着,而后立即在垃圾桶里发掘了一个空的处方瓶,上面贴着 “毒药”标签。读者 (和你的侦探) 更有可能记住这个被藏起来的瓶子,而不是之前那个有故障的炉子。
● 用行动伪装线索。倘若你给了读者一条线索,能够同期插进有些无关的动作来分散其重视力。例如,侦探在阅读张贴在灯柱上的传单时被抢劫,而抢劫本身被证明是无关紧要的,但传单上有一条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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