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先别急着怎么“炒作停售”,听我好好说。
今天文案的主题有些敏锐。
银保监会迟迟不期盼媒介参与到这轮重疾定义修订的讨论中来,便是担心咱们800多万的保险从业伴侣又要借着这个专题来炒作一波“重疾险停售”。
因此,在我拿到那份扫描版的《重疾定义规范征求意见稿》之后,迟迟无动笔,便是担心这条信息会导致巨大的舆论旋涡而被监管分部问责。
不外就在昨天,已然有正经的媒介报告了这事,这篇文案亦起始被各路保险自媒介公众号转载。
能够预见,“炒作停售”的热潮,今天起始就会逐步发酵。
担惊受怕,不如勇敢面对。
况且,我的立场绝对不是为了“炒作停售”。
因此,今天的文案我就来写一写,为何我觉得把“初期甲状腺癌”从重疾列表中拿掉,是一件再恰当不外的事情了。 1
《重疾定义规范征求意见稿》
这次内部流传的《重疾定义规范征求意见稿》(重视,是征求意见稿,因此呢所有内容均未最后定稿),是要在2007年版的《重大疾患保险的疾患定义运用规范》基本之上进行修订。
2007年版的《重大疾患保险的疾患定义运用规范》最重点的内容有两点:第1,必保病种方面,需求所有的重疾制品都必要包括6种最高发的重点疾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副作用、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终末期肾病);第二,疾患定义方面,统一和规范了重疾险制品中最平常的25种疾患定义。
2019年版的《重疾定义规范征求意见稿》,最重点的变动有以下五点(括号中内容属于点评):
1.新增疾患定义“恶性肿瘤(轻度)”,为包括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乳头状或滤泡状甲状腺癌(在原规范中属于恶性肿瘤保证范围),以及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皮肤癌等(相当于将T1N0M0或以下的甲状腺癌从重疾列表中移除,与香港、台湾等保险市场看齐);
2.拟修订25种重点疾患中19种疾患的定义,同期新增2种重疾定义(严重冠心病和肺功能衰竭),新增5种轻症定义,即恶性肿瘤(轻度)、脑中风副作用(轻度)、冠状动脉介入术、单侧肾脏切除和角膜移植(这5种轻症亦构成为了“丙型重疾制品”必要要包括的5种轻症);
3.规定了三种类型的重疾制品设计:“甲型”必要包括6种最高发的重疾(剔除轻度恶性肿瘤),“乙型”必要包括6种最高发的重疾+恶性肿瘤(轻度),“丙型”必要包括6种最高发的重疾+5种高发轻症(相信市场上绝大都数的制品都会是“丙型”,不外日前市场上确实有热卖制品是不包括“轻度脑中风”和“冠状动脉介入术”的);
4.保险行业疾患管理办公室将颁布“疾患示范库”,保险机构使用规范外的疾患种类(即除25+2种重疾和5种轻症外的疾患)时,必须运用“疾患示范库”中的疾患名叫作和定义(以后爱好钻研条款的伴侣们省事了,内地重疾险的疾患定义将大规模统一化,以后不消再比来比去了);
5.意见对部分轻症设定保额赔偿上限(除了原保额的XX%,如20%,还要对部分轻症设定一个金额赔付上限,如20万元,即便是保额买得再高,轻症赔偿亦不可超过该金额上限,这一点重点是为了避免医疗资源浪费,香港保险日前就采用此做法)。 2
为何要把初期甲状腺癌“拿掉”?
因为我不是医学专业,因此本篇文案我不想从医学方面去分析“初期甲状腺癌到底是不是癌症”(初期甲状腺癌泛指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乳头状或滤泡状甲状腺癌)。
我只想经过保险的本质功能来谈一下,初期甲状腺癌应不该该被算作是重疾。
保险的本质功能之一,是“经济赔偿原则”。
言外之意,保险存在的道理,是用来赔偿危害导致的“损失”,而不是让人们经过保险来获取比损失金额更高的“盈利”。
重大疾患保险,保证的是被保险人因病患重大疾患而承受的经济损失,而被纳入重疾列表中的疾患,大多持有“致死率高、治疗花费高、恢复时间久”等明显特点。
那初期甲状腺癌呢?
初期甲状腺癌一般以手术切除治疗为主,治疗花费大概为2万元人民币,术后恢复期一般在三个月上下,术后复发概率极低,几乎无致死率……
咱们大都数人,买一份足额的重疾险,一般必须50万~100万人民币的保额。
但倘若为了一个治疗花费只必须2万元、恢复期很短、几乎无致死率的初期甲状腺癌,得到几十万元的重疾险理赔,很显著违反了保险的“经济赔偿原则”。
期盼大众明白一个道理,买保险,不是买彩票。
当然,肯定有人是不在乎保险的“初心”和“原则”的:倘若能花几万块的保费,患个对自己没什么影响的小病,顺便赚上几十万块钱,何乐而不为呢?
然则请不要忘记,保险制品的定价是要遵从精算经验数据的。
倘若一个疾患的发病概率高,理赔金额大,必然会引起重疾险成本的整体提升。
更不要说甲状腺癌这种“用手都有可能摸出来的疾患”有多高的逆选取危害了!
事实上,甲状腺癌近年来的高发(或说是由于体检设备的改良而被过度检测出来),已然让非常多保险机构和再保险机构“苦不堪言”,重疾险制品涨价几乎已然作为业内共识(当然,除了哪些拿地板价抢市场份额、再保买不上亦没所说的“激进派”)。
因此,假如你无十足把握经过“患初期甲状腺癌”去占别人的便宜,其实你便是被别人占了便宜……
想到这儿,你确定你还要跟风去抢购哪些快要停售的重疾险吗?
资料源自:中再《重大疾患保险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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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甲状腺癌“被拿掉”,而后呢?
首要要说明一点,2007年颁布的《重大疾患保险的疾患定义运用规范》,是由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颁布的。
这次在内部流传的《重疾定义规范征求意见稿》,亦一样不是银保监会下发的文件。
因此,初期甲状腺癌这次到底会不会被从重疾列表中剔除,还要看银保监会领导们的最后拍板。
即便是全部保险行业早就想把初期甲状腺癌从重疾列表中剔除(参考中荷人寿2016年推出的《一辈子呵护B款终身重大疾患保险》),2018年5月银保监会办公厅颁布的《人身保险制品研发设计消极名单》还是知道列出了“重大疾患保险制品,对恶性肿瘤责任中的甲状腺恶性肿瘤进行单独处理,责任设计不恰当,设置较低的保险金额,变相缩小制品的保证范围”一项。
监管分部思虑的,肯定不仅是制品设计和理赔成本这方面的“小问题”,还要思虑群体舆论和“停售炒作”方面的“大问题”。
假如这次媒介传播导致的社会消极影响太大,保险从业者们又起始借此理由疯狂进行“停售炒作”,那样现周期重疾定义不做任何改变,亦是特别有可能的。
反正保险机构和再保险机构们过苦日子又不是一年两年了,不外乎再多过几年……
那样假如,不久以后,初期甲状腺癌真的被从重疾列表中剔除了,中国内地的重疾险会出现什么变化呢?
之前已然投保的旧制品,初期甲状腺癌还是会当重疾来赔的,由于疾患定义的变化并不会影响已然生效的保险合同。
预计在疾患定义变更的初期,市场上的重疾产品会显现一个小幅降价,以弥补消费者的“心理落差”。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各家保险机构还是会经过“制品升级”等方式把保费慢慢涨回来,好去弥补之前卖出去那批旧业务给机构导致的亏损。
等到大众慢慢习惯了之后,亦就再也不会去纠结“为何重疾险不保初期甲状腺癌”了。
由于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的重疾险,很早之前就已然是这般了。
做为一个理性的保险从业者,此刻要做的,便是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这件事情,不炒作停售,不诱发焦虑。
让保险在其应该发挥功效的行业,为咱们的危害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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