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课程介绍
在关联政策的变化的基本上,对报关、海关管理、对外贸易管理等业务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学习因法律法规修改而变化的业务内容:通关作业程序、保税与自贸区监管、国境卫生检疫、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等业务内容进行全面介绍。对商品归类知识 、进出口税费、报关单填制 、法规政策等内容亦做了系统介绍和学习。
02海关与报关
海关
功效:监管、征税、缉私、统计。
权力:检测权、检疫权、检验权、查阅复制权、查问权、查验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稽查权等。
特点:特定性、独立性(进出口监管独一机关,只对法律和上级负责)、效力先定性、优益性(行政优先权、行政收益权)。
原则体系:合法原则、适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原则、依法受到保证原则。 组织原则:集中统一,垂直领导(国务院>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海关缉私警察公司)
报关
归类:对象区别(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物品报关)、目的区别(进境报关、出境报关)、行径性质区别(自理报关、代理报关) 区别代理报关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指的是报关企业接受拜托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的拜托,一拜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径。间接代理指报关企业接受拜托人的拜托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径。
海关监管的原则 “无申报通道”又叫作“绿色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申报通道”又叫作“红色通道”,适用于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
03企业与货物
企业信用
归类认证企业(AEO认证包含高级AEO认证,其三年重新认证和通常认证,不定时认证,可在国际上享一对一企业协调员、通关优先便利、通关率高、税务担保等权利)、失信企业、通常信用企业。
备案 所有在中国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分部备案登记后都能够享有外贸经营权。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对外贸易经营企业课接受他人的拜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进出境货物类型 通常出口货物、保税加工贸易货物、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其它进出口货物。
通常进出口货物特征 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进出口时提交关联的许可证件、进口货物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离境即办结海关手续。
保税加工贸易货物特征 进口需事先在海关设立手册和账册、进口时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放行不等于结关、免交进口许可证、转内销需缴纳进口税费和补交进口许可证。
04进出口管理
限制进出口管理
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限制进出口技术管理和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进出口货物管理又分为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和进出口配额管理)和限制进出口技术管理。
对外贸易管理功效 守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的需要、推行外交政策的需要、履行国家职能的需要。
救济办法
三项:反倾销办法(临时反倾销办法和最后反倾销办法)、反补助办法(临时反补助办法和最后反补助办法)、保证办法(临时保证办法、最后保证办法、尤其保证办法)。 区别:前两者是针对价格卑视不公平的贸易行径,后者是针对进口制品激增的状况属于正常公平的办法。
许可证件
类型:一证一关(进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一批一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运用),非一批一证(在有效期内可多次运用,不超过十二次)。
有效期:进口许可证为一年需跨年度运用时不超过次年3月31日。每年十二月10日签发下一年度许可证。 代码:检验检疫制度代码A表进境,B表出镜
进口关税配额
农制品包含糖、羊毛、羊条(商务部)、粮食(大米小麦玉米稻米,归发改委)一年有效期、实行非一批一证制。 工业品包含化肥(商务部)六个月有效期、实行一批一证
05报关与商品
报关
报关通关流程:一次申报;分步处置 两步申报。
申报前作业:出口报检、整理资料、核对舱单、看货取样,报检地点;向产地/组货地海关申请检验检疫,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 。
通关现场作业:电子申报、进口报检、缴纳税费、综合处置、提货装货。 放行后作业:涉税处置、主动披露、申请证明、担保销案、单证归档。
协调制度 《税则》《品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22大类98章节编码前两位为章号、三四位为次序号、5678位依次为一二三四级子目,子目类为9表其它。
商品归类
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询方便而设;详细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相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规则二:含相关键部件和整体特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未组装件或拆散件;缺失或增多仍有基本特征关键部件的混合品或组合品、套装。
规则三:详细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规则四:最相类似规则。
规则五:包装物品归类,不形成基本公司、平常不可重复制用、特意设计长时间运用、一同出售不单独出售。 规则六:章目子目子字目、对应注释搞清楚,同级择优。(一和六最多运用)
06税费与计算
进出口税费
包含关税、附加税、进口环节税, 征收办法:从价法、从量法、复合法。
滞纳金自海关提示缴纳税费之日起15日内,届满日顺延至工作日,保存两位小数,50元起征。 滞报金,自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14天内,自第1个工作日起计算,保存整数,50元起征。
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FOB/(1+出口关税税率)
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完税价格×从价税率
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原油啤酒等) 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完税价格×从价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针对录像机)
出口货物完税价=FOB/(1+出口关税税率)
进口货物完税价=CIF=CFR/(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FOB+运费)/(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消费税应纳税额=消费税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消费税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
增值税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关税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0.00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消费税滞纳金=滞纳消费税税额×0.0005×滞纳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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