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口退税原理来看,出口退税指的是为了使本国制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制品在同等要求下进行竞争,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质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因此呢,纳税人出口二手车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前提是二手车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按照营销主体的区别,出口企业存在从二手车经销企业、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增值税通常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自然人买二手车情形。根据关联征税政策,经过营销方类型区分区别开票方式及开票税率,详细如下:
(一)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营销其收购的二手车,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倘若增值税通常纳税人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可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二手车经销企业(通常纳税人)营销二手车属于纳税人营销自己运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2%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能够放弃减税,根据简易办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能够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不享受简易征收政策,适用通常计税办法根据13%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非二手车经销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营销自己运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享受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放弃减按2%,根据简易办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自然人营销自己运用过的物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论是不是享受免税,自然人均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出口企业出口二手车,如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购进,能够取得13%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正常办理退税;如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法办理退税。倘若是从自然人购进,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关联规定,自然人个人营销二手车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出口企业没法办理退税。可见,现行政策已然充分思虑保证出口企业出口二手车符合要求能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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