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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销ICP备案的域名主体,怎么样应对被动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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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9: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常生活中咱们每日会浏览各样网页查找关联信息,在网页的末端就会看到ICP备案、ICP许可等信息。然而盗版电影网络服务供给者隐蔽地藏身于“域名迷雾”其中常常让未即时注销ICP备案的境内域名主体为其买单。

本文经过关联纠纷案件,对未注销ICP备案的域名主体遭遇的“被动著作权侵权”进行探讨,期盼对你有所帮忙

文 | 李源 高璀璀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新则独家供稿

联系方式:18321152758

近期,咱们办理了一件北京某机构诉上海某机构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颇有意思。原告提交了工信部的备案登记网站ICP备案主体信息,表示涉案域名主体系上海某机构。事实上,咱们代理的上海某机构已经于2020年注销了涉案域名,而原告针对侵权行径的公证时间为2021年11月。此时,域名主体并非上海某机构,经进一步骤发掘,涉案的域名在香港解析。咱们确定以“被告非案件适格主体”进行抗辩,最后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以上案件触及的法律问题值得探讨。

- 1 -

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修订)》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即ICP备案)。著作权侵权纠纷(尤其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视听作品著作权人常常经过查找ICP备案中域名信息,将ICP备案记载的域名主体确定为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侵权方。

然而,盗版电影网络服务供给者鲜有采用境内服务器解析,常常是借用境内未注销ICP备案的域名,在境外服务器解析,免费供给各类电影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

因此呢,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未注销ICP备案记载的域名主体常常并非盗版电影网络服务实质供给者。

盗版电影网络服务供给者隐蔽地藏身于“域名迷雾”其中常常让未即时注销ICP备案的境内域名主体为其买单。

在北京同茂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机构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机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1],原告提交了工信部的备案登记网站ICP备案主体信息,表示涉案域名系被告所有。虽然被告辩叫作涉案域名注册人为案外人,但遗憾的是被告的抗辩意见及证据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

法的正义在于揪出藏身于“域名迷雾”其中的盗版电影网络服务供给者,而非让无辜者承担责任。“域名迷雾”是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

- 2 -

司法实践

1. ICP备案的局限性

ICP备案是我国境内的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条例,在中华人民境内供给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

换言之,倘若域名所有者运用境外空间、境外服务器包含:香港空间、服务器)是不需要备案的。

如下图所示,境内外ICP备案需求的不一致造成为了 ICP备案中域名信息错误的状况

2. ICP备案中的域名信息是能够推翻的事实

ICP备案不属于行政行径,仅属于行政监管的手段。ICP备案中的域名信息不属于“不可反驳的事实信息”,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能够证明ICP备案中的域名信息存在错误的,能够推翻ICP备案中的域名信息正确性。

在北京同茂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机构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机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2],法院认为被告未注销ICP备案,应对涉案网站所出现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径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笔者认为该观点是片面的,仅以被告未注销ICP备案,而将侵权责任归责于被告是不恰当的,不符合侵权责任法的通常原理[3]

司法实践中,非常多法院认为不可仅仅依据备案主体信息就认定其为承担责任的侵权主体,而应当按照事实状况判断,实质的侵权主体应当为侵权事实出现时期网站域名的实质掌控主体,而非ICP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备案主体,从而不支持备案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主张。

案例纠纷

法院观点

上海观视文化传播有限机构与上海北铭高强度钢材有限机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4]

法院认为:在备案活动中,通常状况下行政主管机关对申请者报送的状况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因此呢在确定网站实质经营者时,仍然要结合其他事实、证据、状况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呢,在存在相反证据和事实的状况下,原告仅依据网站备案查找结果来确定被控侵权网站系由被告经营,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武汉寰宇跃动文化创意有限机构与张一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5]

法院认为:虽在侵权事实出现时期,工信部ICP/IP位置/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记载的备案主体为被告,但经法院查明事实,发掘涉案网站域名经数次转让后,涉案侵权事实出现时期涉案网站域名所有人并非被告,被告并非涉案侵权事实出现时涉案网站的实质经营者,对原告以其为被告需求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葛洲坝电力投资有限机构与北京易天新动网络科技有限机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6]

法院认为:在工信部登记备案中记载的信息,能够做为证明网站的经营者的初步证据。虽然被告违反行政规定,未即时相关分部申报网站的经营者主体变更状况,但并不可基于被告的以上行径认定其为被诉侵权行径出现时期涉案网站的经营者。被告是不是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仍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关联规定予以认定。虽然涉案网站域名仍备案登记在被告名下,但被告提交的现有证据已足以证明被诉侵权行径出现时期涉案网站的经营者并非被告,故被告关于其并非涉案网站经营者且未实施被诉侵权行径的主张成立。

3. 审判思路分析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能够在一方供给初步证据形成心证后,将供给证据的义务转移到另一方,即“在详细诉讼中提供证据的责任随着法官心证的加强削弱,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7]最后倘若人民法院审理双方证据后,“确信待证事实存在拥有高度盖然性的”,则应当认定事实存在[8]

原告应当主张和证明与权利出现规范的形成要件相对应的事实;被告应当主张和证明与权利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权利排除规范相对应的事实。

如下图所示,详细到未注销ICP备案类著作权侵权案件,被告已然证明域名持有人为案外人时,结合一般的事实状况(盗版电影网络服务供给者鲜有采用境内服务器解析,一般是借用境内未注销ICP备案的域名,在境外服务器解析,免费供给各类电影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法庭能够得出一个高度盖然性的事实:被告并非被控网站的实际经营者。此时,原告如没法供给其它有利的证明证明被告和被控侵权网站的相关度,应当承担有害后果。

- 3 -

未注销ICP备案域名所有人的举证参考

未注销ICP备案域名所有人倘若遭遇“被动著作权侵权”,那样能够从如下几个方面思虑积极举证:

1. 举证备案时初始IP位置和侵权出现时IP位置不一致

一个域名必须对应一个IP位置然则一个IP位置能够有多个域名。域名经过DNS服务器解析为IP才可被计算机识别。被告能够举证备案时IP位置和侵权出现时IP位置不一致,从而证明ICP备案中域名信息存在错误,进一步证明其并非适格的被告。

2. 举证历史网页和侵权出现时网页不一致

历史网页能够反映域名所有者当初购买域名时的经营目的,能够显示域名所有者运营网页的内容。被告能够举证历史网页和侵权出现时网页不一致,从而证明ICP备案中域名信息存在错误且网站经营管理者已然出现变更,进一步证明其并非适格的被告。

3. 举证域名服务商供给的域名日志

域名服务商供给的域名日志清晰地记载了域名的接口状况。被告能够举证域名服务商供给的域名日志,从而证明ICP备案中域名信息存在错误且网站经营管理者已然出现变更,进一步证明其并非适格的被告。

4. 举证公安机关报案回执

被告能够在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获取书面报案回执。该回执能够证明ICP备案中域名信息存在错误且网站经营管理者已然出现变更,进一步证明被告并非适格的被告。

5. 举证其它证据

被告能够思虑供给其它关联证据,如请求法院向涉案域名管理商处调取关联证据以知道实质侵权人。

总结

ICP备案中的域名信息系能够推翻的事实证据,当事人倘若确实并非盗版网站的实质经营者管理者,那样能够经过积极举证,从而证明并非案件适格被告主体。

注释:

[1](2020)京0491民初5480号,(2021)京73民终1171号。

[2](2020)京0491民初5480号,(2021)京73民终1171号。

[3] 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姆斯曾说:“良好的政策应让损失停留在其所出现之处,除非有尤其干涉的理由存在”。

[4](2012)杨民三(知)初字第54号。

[5](2020)京73民终1638号。

[6](2019)京73民终590号。

[7] 梁艳:《我百姓事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之正本清源——以“规范说”为理论基本》,载《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1期,第107页。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人民共和百姓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版,第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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