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戴嘉鹏律师
春晚的带货能力真是惊人,张小斐在春晚小品《喜上加喜》中穿的孔雀蓝大衣,转眼冲上外链博客热搜,10分钟内京东浪凡LANVIN旗舰店的同款大衣售罄。
火速淘宝平台和京东平台的商家就推出了“张小斐春晚同款大衣”,纷纷要搭上春晚热度的列车。
(淘宝平台营销张小斐春晚同款大衣)
(京东平台营销张小斐春晚同款大衣)
(淘宝卖家的商品详情页)
那样问题来了,这些网店运用“张小斐春晚同款大衣”和小品的视频截图进行宣传和商品营销是不是违法?是不是侵权呢?
咱们先说答案:侵权是肯定的。形成什么样的侵权,还必须细细分析。
首要是可能侵犯张小斐的人格权
我国的《民法典》中人格权一编规定了姓名权和肖像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运用、变更或许可他人运用自己的姓名,同期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运用、公开或许可他人运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权利人许可,在无恰当理由的状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运用他人的姓名和肖像。
张小斐穿着大衣的形象是央视春晚中小品节目的截图,即使小品关联的著作权不属于张小斐,但她仍然持有完整的人格权。网店倘若无经过张小斐自己的许可在商品营销中运用她的名字和肖像,不属于恰当运用的范畴,有可能导致侵权。张小斐自己能够需求这些网店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侵权损失。
二是可能侵犯央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春节联欢晚会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电视节目,央视持有节目的著作权。虽然央视对春晚持有的著作权形式有必定争论,有的观点认为春晚属于汇编作品,亦有观点认为春晚是央视制作的电影、电视剧以外的视听作品,还有观点认为春晚属于录像制品。
按照之前央视发布的2022年春晚著作权声明,能够推断其对这些春晚节目持有著作权。至于春晚详细属于何种作品,对维权并无太大影响。
网店在营销中运用张小斐在春夜晚扮演小品的视频截图,属于在网络上传播的行径,侵犯了央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央视2022年春晚著作权声明)
三是可能侵犯小品《喜上加喜》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通常来讲,小品《喜上加喜》做为一个单独的作品,有独立的著作权,其作者为著作权人,张小斐做为小品的扮演者,持有扮演者权。倘若将小品看作一个视听作品的话,其制作者亦可能是著作权人。当然在春夜晚扮演的小品,其著作权还要看创作者与央视之间的著作权归属约定。在网店运用小品截图的行径一样可能侵犯小品关联著作权人的网络传播权。
四是可能形成对浪凡机构的不正当竞争侵权
张小斐所穿大衣为浪凡机构的制品,她自己亦是浪凡机构的制品代言人。浪凡机构设计并出品了该款大衣,虽然对服装设计很难主张著作权守护,但公众看到该款大衣还是会将其与浪凡机构联系起来,从而促进浪凡机构制品的营销。
网店中运用张小斐穿着浪凡机构制品的截图和照片,但营销的并非浪凡机构的制品。这会给消费者导致混淆和误认,误以为网店中营销的制品来自浪凡机构或与浪凡机构相关联。从而以不正当的手段侵占了浪凡机构的市场份额,形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关联案例:
1、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机构与深圳市加尔恩贸易有限机构、浙江天猫网络有限机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2019)浙0192民初9624号)
被告深圳加尔恩机构经营的网络店铺中展示有“我的前半生马伊琍罗子君同款黄色高领毛衣针织包臀连衣裙女打底裙”页面表示其价格为65元,月销量为270件,商品详情页面中共运用展示有14张前述《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画面。
法院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原告侵权损失和恰当开支5000元。
2、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机构与分宜县旺乾电子商务有限机构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2020)京0491民初20897号)
被告旺乾机构经营的店铺展示并出售名为“【年终钜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古装同款服装影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杨幂白浅同款灰色仙女素雅汉服女浅色会s”“【年终钜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古装同款服装影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古装杨幂同款服装白浅仙侠co白浅紫色款135cm儿童款送遮掩纱”“【年终钜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古装同款服装古装服装仙女清新淡雅汉服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同款古代衣服粉红色折颜s”等商品,用于介绍该款商品的照片包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宣传海报及“东华”“凤九”“白浅”等名人剧照,剧酷机构当庭描述运用的宣传海报和名人剧照共计25张照片。
法院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原告侵权损失和恰当开支25000元。
3、湖南愉快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机构与临沂传恒商贸有限机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021)湘0121民初5568号)
被告传恒机构在“天猫”平台经营的“昊领旗舰店”店铺,其营销的一款“乘风破浪的姐姐T恤万茜清闲蓝盈盈张雨绮金晨同款短袖训练队服ins”,商品详情中对《乘风破浪的姐姐》节目的剧中截图进行了引用。
法院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原告侵权损失和恰当开支18000元。
4、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机构与海丰县梅陇新尚美首饰厂、杭州阿里巴巴宣传有限机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020)粤15民初68号)
被告新尚美首饰厂经营网店营销名叫作为“S925纯银亲爱的热爱的杨紫同款h字母项链女锁骨链时尚七夕”的商品,单价为19元。商品展示照片运用了涉案电视剧元素,包含剧名、八爪鱼卡通形象以及h字母项链图形,照片上还标明“《亲爱的热爱的》官方指定同款字母项链”。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了原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原告侵权损失和恰当开支20000元。
结语
网店经营紧抓热点的能力和速度有时候超乎想象,这是网络经济的特点和优点,但这种经营亦要关注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形成侵权就有可能面临诉讼和赔偿。
关联网络平台亦应该对这种拥有广泛性的问题进行即时清理,切实守护合法的知识产权,制止这种利用他人知识产权打擦边球牟利的行径。
另一从现有判例来看,法院的判决数额还是过低,无起到应有的处罚和震慑功效,期盼在今后加大对此类故意侵权人的处罚力度。
最后,这里祝读者伴侣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虎年大吉!
原创声明:
本篇文案为作者原创作品,任何形式的转发须经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