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出口商品的包装,可分为运输包装和营销包装两大类。详细如下:
(一)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TransportPacking),又叫作外包装(OuterPacking)。重点功效在于守护商品,防止显现货损、货差,节省储运花费,便于运输、储存、计数和分拨等。按包装的方式分,运输包装重点有以下两种。
1.单件运输包装
单件运输包装指的是在运输过程中做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平常的有:箱(Case)、桶(Drum)、袋(Bag)、包(Bale)、篓(Basket)、捆(Bundle)等。业务中,通常要按商品的特点及买卖双方的约定选取运用。
2.集合运输包装
集合运输包装指的是将若干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个大包装,以便更有效地守护商品,加强装卸效率和节省运输花费。在国际贸易中,平常的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箱(Container)、集装袋(FlexibleContainer)和托盘(Pallet)。
(二)营销包装
营销包装(SalesPacking),又叫作内包装或小包装。它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和消费者见面的包装。营销包装除拥有守护商品的功效外,还有便于摆设展销和便于消费者识别、选购、携带、保留、计量及运用等用途,另一,它还有美化商品、促进营销的功能。平常的营销包装有:
(1)叠式包装,如罐、瓶、盒类的商品,其同类包装的盖部和底部的造型设计上能够相互吻合,以使商品能在商店货架上堆叠摆放、摆设展销。
(2)挂式包装,即在包装上设有挂钩、吊带,以及挂孔等,以使商品能在商店货架上悬挂展销。
(3)携带式包装,为方便顾客携带,在包装上附有提手安装的包装。
(4)易开式包装,指密封的包装容器上设有容易开启安装的包装,如易拉罐、易开盒等。
(5)喷雾式包装,指包装是一个液体喷雾器,运用时按钮液体就可自动喷出。
(6)配套包装,指把经常同期运用的区别种类、区别规格的商品搭配成套,合成一体的包装。
(7)礼品包装,即专门做为礼品的营销包装。
(8)复用包装,这种包装除用作出售商品的包装外,还可用来存放其他商品或供人们观赏,拥有多种用途。
另外,国际贸易中有一部分商品如煤、矿砂、木材、盐等,不需包装,货物直接装船、装车,叫作为散装;还有有些成件的商品,不加包装而运输,如汽车、内燃机车等,这些不需包装的商品叫作为裸装。
包装标志
为了便于识别商品,便于运输、检验、仓储、报关和收货人收货,应买方的需求或由卖方决定,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按合同规定书写或刷制必定的标志,以保准顺利交接货物,避免错发错运。
包装标志分运输标志(Shipping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
和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等。
1.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俗叫作“唛头”(Mark),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必要的字母、数字及文字构成。重点内容包含:
①目的地的名叫作或代号;
②收发货人的代号;
③件号、批号。
另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含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质量等内容。
为了适应运输业的发展和电子计算机的应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制订了一套标准运输标志向各国举荐运用。
它包含:
①收货人或买方名叫作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叫作;
②参考号,如运单号、定单号或发票号;
③目的地;
④件号。
如:
ABC………收货人代号
1234………参考号
NEWYORK………目的地
1-30………件号
在刷运输标志时应重视:标志要简明清晰,体积适当,易于辨认,颜色牢靠;另一,部位要得当,应在每件包装相对应的两个侧面上刷制相同的标志,便于装卸识别。
2.指示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它是按商品的特性,对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用文字说明或图形作出标志,以便指示相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导致重视的事项。如“小心轻放”(handlewithcare)、“请勿倒置”(thissideup)、“防潮”(keepdry)等。
3.警告性标志
又叫作危险品标志,指为了保证货物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在易燃、易爆和有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外包装上刷印简单图形和文字以示警告。如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和遇水燃烧品。
联合国海事协商组织规定,在出口危险品的外包装上要刷写“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在制作危险品标志时,我国颁布有《包装储运标志》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我国出口危险品时应刷制我国和国际海运所规定的两套标志,以防货到国外港口不准靠岸卸货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4.通用制品标志-条形码
商品条形码是由于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它所暗示的内容重点包含商品的国别、厂商、品种、规格、型号等。日前许多国家的超级市场都运用条形码技术进行自动扫描结算。若商品包装上无条形码,即使品质再好,亦不得进入超市,乃至不许进口,因此呢说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国际通用的“身份证”,亦能够说是国际市场的“入场券”。
国际上通用的条形码标志有两种:一种是由于美国加拿大组织的统一编码委员会编制的,其运用的物品标识符号为UPC码。针对出口到北美地区的商品,必要申请运用UPC码。另一种是由于欧共体12国成立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编制的,该组织后改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其运用的物品标识符号为EAN(EuropeanArticleNumber)码。
为了与国际市场接轨和进一步扩大出口,我国于1988年12月创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并于1994年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该协会分配给中国的国别号为“690”,凡标有“690”条形码的商品,即暗示是中国出产的商品。随着我国she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凡适于运用条形码的商品,尤其是其中出口的商品,应争取在商品包装上印刷条形码。
中性包装和定牌
采用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是国际贸易中常有的习惯做法。
1.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NeutralPacking)指的是按照国外买方的要求,商品的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名的包装。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贸易壁垒及适应交易的特殊必须(如转口营销等),它是出口国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亦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平常做法。
中性包装可分为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指的是既无商标又无生产国别的包装,后者指的是无生产国别、但有进口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的包装。
2.定牌
定牌指卖方按买方的需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超级市场、大百货机构和专业商店,对其经营出售的商品,都要在商品上或包装上标有本商店运用的商标或品牌,以扩大本店知名度和表示该商品的身价。许多国家的出口商,为了利用买方的经营能力及其商场信誉和品牌声誉,以加强商品售价和扩大销路,亦愿意接受定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