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告
国办发〔2018〕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公司: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注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安排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办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期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有些短板和明显问题,企业包袱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有些地区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守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日前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发展自信心和竞争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坚决破除各样不恰当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修订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消极名单,推动“非禁即入”广泛落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点督促工作,相关分部和地区按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行业,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牵头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本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地区政府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要求,加快项目进度。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行业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区别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恰当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要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要牵头会同相关分部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办法,强化政策协调,加强政策精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关联政策落实。银保监会要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公司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茫然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办法,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创立金融公司绩效考核与小微X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修改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人民银行要指点各地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各地区要经过设立创业起步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银保监会、税务总局要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场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制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银保监会要督促相关金融公司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花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花费,降低融资成本。
(三)清理地区守护和行政垄断行径。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要在2018年底前组织各地区、各相关分部完成对清理拔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状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负责在2018年底前清理拔除现有政策办法中触及地区守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查处并颁布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乱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径。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区、各分部要把政府诚信做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创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无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办法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发展改革委要监测评估城市政务诚信情况,组织开展政府公司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处理的办法,治理“新官不睬旧账”等问题,科研创立因政府规划调节、政策变化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赔偿救济机制。同期,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2、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加强对外开放水平
(五)切实保证外商投资企业公平薪水。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消极名单以外行业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贴、资质许可等方面是不是享有公平薪水进行专项督查。商务部要督促各地区2018年底前在省级层面创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即时回复和处理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组织各地区和各相关分部,2019年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要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外资基本性法律。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分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要求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节加入关联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点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良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征管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区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行业的需求。
(七)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财政部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抓紧创立并起步关联工作机制,指点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需求,抓紧制定颁布口岸收费目录名单,加强督促检测,保证落实到位。海关总署要牵头商相关分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2018年底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1/3,到2021年压减1/2。商务部要尽快完成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调节,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制品。
(八)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抓紧制定出台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操作文件,简并退税率,加强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分部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加强退税审核效率,保证2018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日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尽快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径。
3、连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加强办事效率
(九)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底前颁布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叫作和申请材料,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2019年出台指点地区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文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应急部等相关分部,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分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要求,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期,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联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意见。2019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点地区统一审批流程,经过精简审批事项和要求、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节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通知承诺制等办法,完善审批体系,奋斗实现“一张蓝图”统一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供给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有要求的地区可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再也不必须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相关分部根据既定标准与法定要求验收。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审改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相关分部按时在全国范围内对第1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通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详细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要根据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需求,抓紧梳理形成中央设定的触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名单,并组织各地区梳理地区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在自贸实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成熟后在全国推广。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等相关分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本上,2018年底前科研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办法,编制颁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困难。
(十一)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2018年底前,国务院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各分部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3月底前修订颁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名单,名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国务院审改办要在2019年组织各地区、各相关分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径进行整治。国务院审改办要组织相关分部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定,充分遵循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按照评定结果,即时调节完善关联许可。
(十二)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务院办公厅要督促各地区抓紧以省为单位颁布各层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协调各相关方面加快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名单,推动各地区、各分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名单。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要督促各地区、各分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2019年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同期,督促各地区、各分部创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4、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包袱,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行业经营服务性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要组织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2018年底前颁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公司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行业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地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恰当收费等现象。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再取消10%以上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制品种类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科学恰当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高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增多认证公司数量,引导和督促认证公司降低收费标准。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收费,各行业主管分部要加强监督检测,重点检测是不是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加强收费标准等行径,发掘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十四)整治政府分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间商公司等乱收费行径。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分部,依法整治“红顶中间商”,督促相关分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间商公司和分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包袱等现象。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要督促指点各相关分部在2019年3月底前,对本分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政府分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要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金融类协会规范恰当收取会费、服务费,减轻企业包袱。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要在2018年底前安排检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状况,纠正不恰当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径,并创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十五)规范降低涉企保准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包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要牵头组织相关分部,清理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准许的涉企保准金,严格执行已颁布的涉企保准金目录名单,进一步降低涉企保准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准金。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会同相关分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测和指点工作,各地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径,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责任。财政部要抓紧科研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详细方法。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疗保险局等分部要按照国务院相关安排,抓紧制定出台降低社保费率的详细实施办法,做好关联准备工作,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保证总体上不增多企业包袱。
5、大力守护产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守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局要采取办法加强专利、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保证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分部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行业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场奥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径开展集中整治。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守护工作方法,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有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守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协同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实施工作,推动创立侵权处罚性赔偿制度,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守护办法。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督促各地区、各分部抓紧完成有害于产权守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将清理状况汇总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要协同高法院继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2019年6月底前再审理颁布一批有表率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6、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守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相关分部抓紧科研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点意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需求,在连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期,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立健全适合我国高质量发展需求、全覆盖、保证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理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各相关分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办法,按照自己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通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既加强监管效能,又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市场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底前科研制定在市场监管行业全面推行分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点意见。加快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规范认证行业发展,经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安心消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分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50个以上重点行业联合奖惩备忘录。国务院办公厅要牵头会同各相关分部和各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9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二十)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归类指点、精细施策,即时纠正有些地区以环保检测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分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分别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指点各地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财政部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径进行整改和问责。
7、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知道工作责任
(二十一)加强认识,进一步知道抓落实的责任。各地区、各分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殊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包袱、处理企业反映的明显问题做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办法,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样阻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自信心和动力,保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的任务全面如期完成。重点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同志要详细抓到位,并层层知道落实责任。各相关分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办法,制定落实以上政策的详细实施办法,知道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需求,保证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二十二)落实地区政府责任。各省(区、市)政府要根据本通告精神,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明显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质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相关政策的详细办法。同期,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加多切实管用的改革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在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估机制,经过引入第三方等方式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估;2019年在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估,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估。
(二十四)加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各相关分部要加强调查科研和科学论证,加强政策质量,加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办法调节要设置恰当过渡期,防止脱离实质、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一把握好政策出台机会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导致大的波动。各地区、各相关分部要在2018年底前创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十五)强化政策宣传诠释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分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办法即时跟进诠释,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加强政策可及性。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即时科研处理,回复社会关切,恰当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测。凡是与以上政策需求不符的文件,要即时进行修订,防止显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地区、各分部要根据规按时限,向社会颁布落实政策的详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各地区要在2018年底前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复制度,即时纠正发掘的问题,并公开揭发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地区、各分部要将相关落实状况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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