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为落实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部分制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知道自2020年3月20日起,加强1464种出口制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期,税务总局发布了2020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详细详情见下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部分制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现就加强部分制品出口退税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制品出口退税率加强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制品出口退税率加强至9%。详细制品名单见附件。
2、本公告自2020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加强出口退税率的制品名单
(点击文末“认识更加多”下载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0B版的通告
税总函〔2020〕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部分制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2020年第15号)相关出口退税率调节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0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叫作“文库”)。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文库安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即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即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2、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掘,要追究关联人员责任。
3、对执行中发掘的问题,请即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7日
您能够经过中国税务报社推出的“抗疫情税收政策与问答”专题库免费查看疫情防控关联的中央政策、政策诠释、政策问答及地区政策与问答等内容,扫描下方二维码就可进入专题库↓
源自: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张越 (010)61930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