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于2007年已经过GHS化学品归类和标签的第二次修订版,国家标准CNS15030,此刻更新为GHS第四修订版。SDS内容一样包含16项。
2014年6月27日,台湾发布了新的GHS版SDS和安全标签规则,命名为《害处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取代2007年颁布的《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依国际劳工组织(ILO) 统计,化学品害处导致劳工职业伤病者约占60%,台湾害处性化学品约19,000种,尤其于石化业及科技产业用量及种类最多,最少触及上百万工作者的运用。
自2008年起GHS在台湾的推行是分周期的。2008年至2015年时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曾3次颁布3,171种危险化学物质,分第1周期(1062种),第二周期(1089种),第三周期(1020种)。这些危险化学物质强制实施GHS,违反该规定者,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为保证工作者运用害处性化学品安全,劳动部自105 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起将与国际接轨,全面实施「化学品全世界分類与标示调和制度(GHS)」。
凡制造、供应商或雇主,针对拥有害处性的化学品,均应依规定标示成份、警告讯息及防范办法,供给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并推动化学品安全管理及教育训练劳工安全运用,以保证劳工安全与健康。
台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暗示,鉴于化学品广泛运用,如管理不善或劳工认知不足,除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灾害或职业伤病外,也可能危及环境生态或食品安全问题,而化学品的害处标示及通识是为落实化学品管理最重要的基本信息,呼吁害处性化学品上、下游厂商及雇主,应及早因应,并落实推动GHS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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