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
自由贸易实验区改革开放方法的通告
国发〔201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公司:
现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改革开放方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研发布)
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
自由贸易实验区改革开放方法
建设自由贸易实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措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以下简叫作自贸实验区)运行败兴,建设取得周期性成果,总体达到预期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进一步深化自贸实验区改革开放,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制定本方法。
1、总体需求
(一)指点思想。高举中国特殊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殊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统一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保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危害防控为底线,继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对标国际先进规则,赋予自贸实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加大压力测试,切实有效防控危害,探索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率先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经济转型发展新动能和国际竞争新优良,推动提高我国参与全世界经济治理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建设目的。到2020年,率先对标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创立与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和金融业对外开放实验示范窗口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强化自贸实验区同广东省改革的联动,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要求的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实施,或在广东省推广实验。
2、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将下放至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实验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创立中央与地区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专属网页与各级政府分部系统对接,优化信息互联共享的政府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法定公司改革,探索经济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创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百姓薪水加消极名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自贸实验区外商投资消极名单开放度和透明度,着力构建与消极名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理度。除特殊行业外,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的尤其管理需求。针对符合要求的外资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内投资项目,探索实施管理新模式。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守护等方面的差别化薪水,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关联行业、行业和业务。
(五)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与国家层面“单一窗口”标准规范融合对接。探索推动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行业,待要求成熟后逐步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推进进出口制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拓展可追溯商品种类。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公司范围。拓展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制度适用范围,延长单证册的有效期。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方式。颁布货物平均放行时间,进一步压缩进出口商品和跨境邮件、快件放行时间。在符合监管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大型快递企业设立快件中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跨境电子商务途径建设。
(六)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深入实施货物状态归类监管,科研将试点从物流仓储企业扩大到符合要求的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具备要求时,在广东省其他符合要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实施。试点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危害可控前提下,积极探索开展数控机床、工程设备、通信设备等进口再制造,创新维修监管模式,开展外籍邮轮船舶维修业务。取消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时限,完善平行进口汽车审价机制,推动试点企业适用预审价、汇总征税等通关便利化办法。在符合关联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备货业务商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先理货后报关。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打扮品备案管理,管理权限下放至广东省。准许自贸实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拜托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制品。优化生物医药全世界协同开发的实验用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
(七)健全金融创新发展和监管体制。积极有序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指点意见》。推动创立与自贸实验区改革开放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支持符合要求的中外资金融公司深化股权和业务合作。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本设备建设。探索在前海蛇口片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施以合作监管与协调监管为支撑的综合监管。地区政府要在保持金融管理重点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根据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危害处置责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出现系统性金融危害的底线。完善跨境资金监控体制机制,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即时发掘跨境洗钱和恐怖融资危害,防范利用跨境贸易从事洗钱犯罪活动。
(八)完善知识产权守护和运用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创立跨分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协同调查等机制。创立包括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处理与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创立自贸实验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行业的知识产权守护规则。探索创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定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危害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本的融资供给支持。创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深化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九)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在民商事等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改革的配套立法。完善港澳陪审员制度。扩大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支持外国法律查明中心发展。推进“诉调对接”、“调仲对接”,创立公正有效方便的经贸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商事法律综合服务。推进廉洁示范区建设,创立派驻、巡视巡察、执纪审查、审计监督一体化监督体系,实现对重点行业、重要岗位、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廉政危害防控的全覆盖。完善激励保证和容错纠错机制。
(十)推动人才管理改革。探索将相关境外人才省级管理权限赋予自贸实验区。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创立安居保证、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创新人力资本入股办法,鼓励企业实施股权分红激励办法。鼓励地区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引导基金。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申请研究项目,符合要求的纳入财政研究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在自贸实验区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快速通关便利。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的制度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十一)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劳动保证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强化以随机抽查为基本的平常监管,健全归类监管机制。加强最低工资、工时、职业安全与卫生及工作要求方面的政策科研与执法。完善工资支付保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矛盾危害预警防范体系。全面推行企业劳动保证监察守法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实现评估信息的归集与共享,对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加强环境守护。创新环境守护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环保承诺制,探索归类管理、同类简化、试行备案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模式,创立环境守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出口制品低碳认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和海绵城市建设。
3、争创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良,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十三)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扩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的投资,打造全世界港口链。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广州南沙港铁路建设,优化公路、铁路、海运、内河航运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构建公铁海河多式联运网络。加密通达世界各大港口的货运航线,重点增多欧美远洋航线。促进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的合作对接。畅通与香港之间的物流大通道,创新与香港港口的通关模式,发展海空联运中转业务,创立与香港机场的快件海空联运、铁空联运通道。推动港口与航运、铁路、公路、货代、仓储等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与口岸联检分部之间的物流信息互通共享。
打造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促进国际中转、中转集拼、甩挂运输、沿海捎带业务发展,建设国际中转中心。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推动国际船舶登记配套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专业化第三方船舶管理市场。支持具备关联资质的船舶供油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建设华南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基地。大力推动邮轮旅游发展,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深入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进一步提高游艇通关便利化水平。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海洋产业基金。推动成立航运保险行业社会组织。
(十四)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推动创立统一国内和国际市场、空港和海港资源、在岸和离岸业务、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全世界供应链核心枢纽。推动跨境机构在自贸实验区设立全世界或地区总部,鼓励金融、物流、信息、会展、科技开发、商品和要素交易等专业化服务企业设立国际业务总部、窗口企业和涉外专业服务公司。进一步支持转口贸易、离岸贸易、维修检测、开发设计等国际业务规范快速发展,促进国际贸易新业态发展,制定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汽车平行进口、融资租赁等业态的配套监管理度。支持在珠海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探索适应商场保理发展的外汇管理模式,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创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在危害可控的前提下,发展经过信息通讯网络供给跨境服务的模式,在专业服务行业率先试点服务贸易跨境交付,探索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制品贸易监管模式。支持服务贸易合法资金跨境收付。探索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创立服务贸易监测制度。在符合税制改革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引起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基于真实贸易和服务背景,结合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科研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围的税收政策安排。
(十五)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实验示范窗口。积极吸引各类国内外总部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结算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加强同其他金砖国家交易所的合作。继续科研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依托自贸实验区现有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业务,逐步加强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要素平台交易的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在有效防范危害的前提下,探索创立与港澳地区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深化与港澳及国际再保险市场合作,完善再保险产业链,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
发展科技金融。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支持自贸实验区积极争取纳入投贷联动试点,促进创新创业。建设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按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适时引进港澳及国际投资公司参与交易。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的科研和运用。
4、开拓协调发展新行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十六)促进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自贸实验区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的示范引领带动功效,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国际金融、国际科技创新的重要承载区,打造与港澳营商环境对接、经济发展协同的合作体系。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在要求成熟时,在珠澳口岸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的查验通关模式。推进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先行区、粤澳产业园、粤澳信息港、广东海洋经济综合示范区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进港澳高端服务业和高层次人才。
(十七)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在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关于创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对港澳在金融、法律、建筑、航运等行业进一步开放。拓展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在自贸实验区公共服务行业的应用,为粤港澳居民跨境往来供给方便的支付服务。科研推进在自贸实验区工作的港澳金融专业人士经过培训测试的方式申请得到内地从业资格,其在港澳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经历。准许自贸实验区内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准许自贸实验区内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因此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律师。科研在建设行业(包含规划、工程咨询、设计、测绘和建造等)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自贸实验区港商独资或控股的研发建设项目直接执业或开办工程技术服务相关企业的模式;准许港商独资或控股的研发建设项目试点采用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支持自贸实验区探索制定香港规划、建筑、设计、测绘、工程、园境等顾问机构和工程承建商在自贸实验区注册成立机构或供给服务的准入标准和业务范围界定标准,以及香港企业参与自贸实验区内项目投标的资格要求。将自贸实验区内港澳航线做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
(十八)创新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推动与港澳在科技金融、技术开发和转化、知识产权守护和运用、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园建设和运营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施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计划和粤港澳联合创新帮助计划。推动成立促进粤港澳产学研创新的社会组织。推动地区创新券和研究经费跨粤港澳三地运用。建设粤港澳产业发展数据库、技术路线图数据库、创新主体信息数据库和高端人才信息数据库,整合、发布粤港澳创新资源和科技合作供需信息。支持香港纳米科技及先进材料、新闻及通讯技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等开发中心,以及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落户自贸实验区。根据《国家实验室组建方法(试行)》,保持高标准、高水平、明显重点,推动海洋科学行业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发展。支持粤港澳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港澳及国际科研公司的先进技术成果向内地转移转化。
(十九)建设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示范基地。推进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动创新创业基地与粤港澳地区的天使基金、私募基金、融资担保机构、证券机构等公司合作,根据市场化原则设立粤港澳青年发展基金、创业引导基金、创业导师基金等。为港澳青年创业投资企业供给直通车服务,开通港澳中小企业专属网页,供给免费注册位置、办公场地、便利化商事登记等服务。
(二十)携手港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港澳一起完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和促进体系。完善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管理模式。建设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对外投资供给投资备案、金融、会计、法律、安全预警等服务。支持粤港澳公司(银行公司除外)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供给投融资服务。推动成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类社会组织,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商事法庭等“一带一路”争端处理机制和公司,公正有效化解纠纷,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对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项目,完善“前港、中园、后城”的合作模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由贸易园区在投资、贸易、金融等方面开展功能对接。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技术性贸易办法与标准的科研,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由贸易园区口岸在认证认可、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多双边合作交流。
5、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组织实施,在国务院自由贸易实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一协调下,充分发挥地区和分部积极性,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实;各分部要大力支持,即时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加强指点和服务;广东省要把握基本定位,强化使命担当,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强化法制保证,自贸实验区必须暂时调节实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国务院准许的分部规章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即时评定推广,加快形成系统性改革经验,实施归类审查程序后复制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重大事项要即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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