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芒与倍电专利侵权案触及的核心制品——可拼接移动电源租借设备。竹芒供图
6月24日,深圳竹芒科技有限机构(下叫作“竹芒”)与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机构(下叫作“倍电”)初始于2021年的共享充电设备专利侵权案“落槌”。竹芒持有街电、搜电两个公众熟知的共享充电宝品牌,其共享充电宝业务总用户超5亿、月活用户超1亿,这场专利纠纷案在行业内备受关注。
按照双方当天发布的声明,经法律程序确认,倍电侵权竹芒专利行径属实,已向竹芒支付上千万元以获取部分专利授权。接下来,倍电每生产一台运用竹芒专利的设备,都须向竹芒支付专利授权花费。倍电郑重向竹芒道歉,并暗示对侵权行径承担所有责任。竹芒科技则暗示将继续加大开发投入,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及制品升级,并呼吁全行业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携手共创行业健康发展生态。
深圳资深专利代理师朱亚暗示,专利战已然作为商战最有力的竞争武器之一,仅有愿意真金白银投入开发、把握核心专利的品牌,才更能成长为穿越周期的好品牌。
撰文:周莉
长时间投入开发创新
竹芒从“原创”到“原告”
竹芒旗下的街电、搜电分别于2016年、2017年入局共享充电宝。2019年,搜电已出海30国,街电用户超3亿,2021年街电、搜电合并,定名“竹芒”,行业规模在业界更加凸显。
做为行业头部企业,竹芒为么会与2018年才成立的倍电产生专利纠纷?
据认识,竹芒与倍电的专利纠纷,初始于2021年最后一天,竹芒当时就3项外观专利提起维权诉讼。
2022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竹芒与倍电、倍电(惠州)机构等五被告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并于9月开庭。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月出具的2份判决书,该院认定倍电机构实施了制造、营销、许诺营销被诉侵权制品的行径,需求倍电机构、倍电(惠州)机构赔偿倍电经济损失及恰当维权花费。
不外,双方的专利纠纷并未停止,竹芒再次围绕2项实用新型专利提起维权诉讼。如今,双方的声明宣告专利案告一段落。
倍电在致歉声明中暗示:“因为咱们在制品设计中的疏忽,侵犯了竹芒科技多项专利,我司对此深感抱歉,并对侵权行径承担所有责任。”
竹芒则在声明中暗示:“这一专利案胜诉的背面,是竹芒对开发创新的长期投入。为了给消费者、代理商更好的服务,我司将每年营收的10%以上投入到开发中,连续创新制品体验,才换来如今的制品代际领先,并得到了数百项知识产权。”
在声明中,竹芒亦道出了发起这场专利案的原由。“当前,市面上猖獗的侵权剽窃行径,侵害了行业创新者的利益,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将严重损害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呢,面对任何侵权剽窃行径,竹芒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坚决打击。”
守护知识产权
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天眼查App表示,除了倍电之外,竹芒还与多家机构注重存在关联知识产权案件,展现出其在知识产权守护上的注重态度。
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已有数家涉嫌侵权竹芒的品牌主动找到竹芒,尝试付费和解。
朱亚暗示,在共享充电宝行业,将来的专利战或将连续持续,而竹芒持有“拼接式充电宝机柜”等多件核心专利,或许仅有竹芒等手握核心专利且敢于“亮剑”的品牌,才可活得更久、更好。
值得关注的是,日前共享充电宝平台重点有直营和代理两种经营模式,且代理模式作为当下共享充电品牌大力发展的方向。代理商代理的制品无论是因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亦会违反专利法,面临法律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知道指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运用、许诺营销、营销、进口其专利制品,或运用其专利办法以及运用、许诺营销、营销、进口按照该专利办法直接得到的制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营销、营销、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制品。”
一名业内人士暗示,共享充电宝行业近年迅猛发展,同行之间的专利纠纷并不罕见,有些知识产权认识不强的青年企业常常“走捷径”,乃至“创新”侵权行径,但随着知识产权守护体系的完善,且充电宝行业已进入竞争“下半场”,侵权者不仅自己付出的代价更大,况且破坏了行业的良性可连续发展,仅有踏实创新,才是制胜之道。
倍电在致歉声明中亦印证了这一点:“经过这事,我司已充分认识到:竹芒科技把握核心专利,这不仅是其发展的驱动力,同期是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原因,仅有充分尊重与守护,才可助推行业更好发展。”返回外链论坛:www.fok120.com,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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