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
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点意见
国发〔201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公司:
党的十八大败兴,各地区各分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区和分部政务服务平台,有些地区和分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办法持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作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功效。但同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1、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较为广泛,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区别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供给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1、总体需求
(一)指点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殊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统一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靠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功效,更好发挥政府功效,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处理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要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供给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保持全国统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衔接,注重统分结合,完善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标准规范,推进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各地区各分部已建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协同共建,整体联动,持续提高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保持协同共享。保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功效,以数据共享为核心,持续提高跨地区、跨分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入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保持优化流程。保持问题导向和需要导向,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成果,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持续提高用户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有效,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得到感、满意度。
保持试点先行。选取有基本、有要求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分部先行试点,推动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服务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积极探索、持续创新,以试点示范破解困难、总结做法,分步推进、逐步完善,为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累积经验。
保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监测和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健全安全通报机制,加强综合防范,积极运用安全靠谱技术制品,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筑牢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防线,保证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的。
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分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政务服务流程持续优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能力明显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分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服务效能大幅提高,全面实现全国“一网通办”,为连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供给强有力支撑。
2018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经过试点示范实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制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标准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需求对本地区本分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完善,为全面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奠定基本。
2019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创立,国务院分部垂直业务办理系统为地区政务服务需要供给数据共享服务的水平明显提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形成。
2020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国务院分部数据实现共享,满足地区广泛性政务需要,“一网通办”能力明显加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2022年底前,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1、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触及国家奥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所有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2、总体架构和任务需求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构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详细办事服务平台。
(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建设电子监察、服务评定、咨询投诉、用户体验监测等应用系统,创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为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供给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做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各地区各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供给有效、方便的政务服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中国政府网为总门户,拥有独立的服务界面和拜访入口,两者用户拜访互通,对外供给一体化服务。
(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
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整合本分部业务办理系统,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支撑系统,统一利用政务服务资源,办理本分部政务服务业务,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分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联信用信息系统等专项行业国家重点信息系统要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对接。
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根据省级统一原则建设。经过整合本地区各类办事服务平台,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本地区政务服务业务,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分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
各级政府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向企业和群众供给统一方便的服务。国务院相关分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平台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关联需求,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其政务服务门户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门户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供给。鼓励各地区各分部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个性化、有特殊的服务创新。
3、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1、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事项包含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名单,根据统一规划、试点先行、明显重点、逐步完善的实施路径,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叫作、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全面梳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平常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名单及办事指南,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要求、申请材料、中间商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实现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与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事项库联通,推动实现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创立全国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途径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估标准统一。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根据“一网通办”需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本支撑,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更加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照制作、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触及多个分部、地区的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做到一张名单通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积极推进多证合1、多图联审、多规合1、通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经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加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为推动尽快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改革目的供给有力支撑。
(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
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名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关联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途径同源发布。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站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归集、相关与企业和群众关联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名单,连续加强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
(四)推广移动政务服务。
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证、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加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快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接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相关分部移动端服务资源,供给分级运营、协同联动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服务。制定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知道功能定位、设计展现、应用接入、安全防护、运营保证等内容和需求,指点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集约建设、规范管理。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平常监管,强化注册认证、安全检测、安全加固、应用下载和运用推广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介优良,同期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持续拓展政务服务途径,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4、推进公共支撑一体化,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分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一)统一网络支撑。
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原则上统一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构建,经过安排在互联网上的政务服务门户供给服务。拓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加强网络安全保证,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政务服务应用需要。推动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
(二)统一身份认证。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国家认证资源,建设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积极稳妥与第三方公司开展网上认证合作,为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供给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统一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认证能力,根据标准建设完善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系统,处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在区别地区和分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各地区各分部已建身份认证系统根据关联规范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三)统一电子印章。
制定政务服务行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知道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应用基于商用秘码的数字签名等技术,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权威、规范、可信的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运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制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未创立电子印章用章系统的根据国家电子印章技术规范创立,已建电子印章用章系统的根据关联规范对接。
(四)统一电子证照。
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分部共享。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根据国家电子证照业务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上报电子证照目录数据。电子证照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经过电子印章用章系统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实现全国互信互认,切实处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证明多等问题。
(五)统一数据共享。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家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等基本资源库,对接国务院分部垂直业务办理系统,满足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要。发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本设备和数据交换通道的功效,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提出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要,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和供给服务,并经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交换数据。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简化共享数据申请运用流程,满足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数据需要。落实数据供给方责任,国务院相关分部根据“谁主管,谁供给,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数据供给,加强数据质量。除特殊状况外,国务院分部政务信息系统不按需求与一体化平台共享数据的,中央财政不予经费保证。强化数据运用方责任,加强共享数据运用全过程管理,保证数据安全。整合市场监管关联数据资源,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一网通享”。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中心,汇聚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数据,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全国政务服务态势分析,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供给大数据支撑。
5、推进综合保证一体化,保证平台运行安全安稳规范
(一)健全标准规范。
根据“急用先行、归类推进,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抓紧制定并持续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指点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流程等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统1、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宣传培训、应用推广和贯彻实施,总结推广平台建设经验做法和应用案例,定时对标准规范进行应用评定和修订完善,以标准化促进平台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规范化。
(二)加强安全保证。
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证系统的危害防控能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切实保证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安稳有效安全运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守护制度等信息网络安全关联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国家关键基本设备安全防护,知道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安全管理公司,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创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证。强化平常监管,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准确把握安全危害趋势,定时开展危害评定和压力测试,即时通报、整改问题,化解安全危害。加强政务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定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触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场奥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守护和管理。应用符合国家需求的秘码技术制品加强身份认证和数据守护,优先采用安全靠谱软硬件制品、系统和服务,以应用促进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保证安全可控。加强网络安全保证队伍建设,创立多分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平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完善运营管理。
根据统一运营管理需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分别创立运营管理系统,形成份级管理、责任知道、保证有力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力量,创立健全关联规章制度,优化运营工作流程,提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做为总枢纽的服务支撑能力。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要整合运营资源,加强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统一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测、评定考核等工作,推进“一套制度管理、一支队伍保证”。创新平台运营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公司运营优良,创立健全运营服务社会化机制,形成配备恰当、稳定可连续的运营服务力量。
(四)强化咨询投诉。
根据“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级办理”原则,形成上下覆盖、分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畅通网上咨询投诉途径,即时回复和推动处理政务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供给在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全流程咨询投诉服务,与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协同处理,经过受理咨询投诉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提高平台服务水平。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专业咨询投诉系统,与各类政务热线做好对接,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事项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估、投诉并即时反馈,实现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做好与中国政府网咨询投诉功能的衔接。
(五)加强评定评估。
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定系统,创立政务服务评定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的在线评定。同期,将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安全工作状况纳入评定指标体系,督促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创立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定评估系统,实时监测事项、办件、业务、用户等信息数据,接受申请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状况的评估,实现评定评估数据可视化展示与多维度对比分析,以评定评估强化常态化监督,实现全流程动态精细监督,促进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6、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成立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顶层设计、规划建设、组织推进、统一协调和监督指点等工作。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要创立健全推进本地区本分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负责统一建设和完善本地区本分部政务服务平台,同期做好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相关分部办公厅的优良,统一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分工协作。
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牵头推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会同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推动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要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分级负责本地区本分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保证和运营管理,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国务院相关分部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属于本分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业务由该分部负责办理,跨分部的政务服务业务由牵头分部负责,关联分部积极协同、协同办理,国务院办公厅负责总体协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所需经费纳入各地区各分部财政预算,做好经费统一管理运用。经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三)完善法规制度。
抓紧制修订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急需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同步推进现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制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数据共享、事项管理、业务协同、网络安全保证等方面管理制度,为平台建设管理供给法规制度支撑。
(四)加强培训交流。
创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业务应用、技术体系、运营管理、安全保证、标准规范等定时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立平常沟通交流机制,以简报、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总结成熟经验,加强推广应用。加强对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经验的宣传推广。针对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试点、区域试点,总结成熟经验,做好试点成果转化推广。
(五)加强督查考核。
创立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督查考核机制,知道督查考核范围、周期和内容,实现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各地区和国务院相关分部要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入重点督查事项。围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组织开展第三方评定。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功效,形成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各地区各分部要把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制定详细实施方法,知道时间表、路线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各项任务办法落实到位。相关实施方法和工作发展要即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附件: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推进和任务分工方法
国务院
2018年7月25日
(此件公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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