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相资讯 陈丽娜
2018年8月27日,77岁的张玉华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接受“全胰切除+脾切除术”,切除了胰腺、胆囊、十二指肠、脾、部分胃共五大器官。当年12月2日,病人因不明原由肝衰尽在医院逝去。
“母亲去世次日我打印了病历,病理结果表示她被摘除的5个器官都无实质性肿物和恶性证据。”2月29日,家属郇杰告诉东方网·纵相资讯,因为过于哀思无精力,事发大半年后,即2019年8月她向法院提起医疗纠纷责任民事诉讼。
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赔偿病人家属62万余元,而一审法院原审判结果为医院承担80%责任。
图说:病人家属与港大深圳医院医疗责任损害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部分内容。 图源:受访者
2月29日,伴同该份民事判决书在网络公开,这事导致海量关注。当天深夜,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颁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状况说明》叫作,病人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起始先后在社交媒介平台颁布信息,叫作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关联说法不实。
数位律师就这事向纵相资讯暗示,该案影响很强,关系到稳定和谐的医疗环境,亟待关联分部披露更加多权威信息。
疑问一:可否形成刑事犯罪?
2月29日,郇杰向纵相资讯确认已收到赔偿款,期盼以“故意损伤罪”追究详细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派出所只给我报案回执,但便是不立案,劝我回家等信息,一等等了3年。”
上海律师协会十一届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客座教授、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潘书鸿接受东方网·纵相资讯采访时暗示,《刑法》条文中的故意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中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犯罪中又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犯罪仍然形成故意损伤罪,可否形成过失则必须判断行径人可否有重视的义务等。例如做为大夫,术前可否必须对病人的患病组织进行全面的检测,术中探测无病灶的时候可否必须和手术室外的家属沟通方法等等。”
郇杰向纵相资讯供给了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拜托人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拜托事项为医疗纠纷鉴定,受理日期为2020年5月25日。
鉴定分析表示,第1,医方术前仅凭外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医院)PET-CT检测报告即对被鉴定人诊断为“胰腺癌”,术前没足够的影像、病理学依据(术前MRI未见胰腺肿块、ERCP创检未见肿瘤细胞)。第二,术中探查未见胰腺有显著的肿块、病灶时,未即时通知家属并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同期也未进一步评定术前手术方式选取可否合适。第三,被鉴定人高龄、有高血压病史,在没显著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行“全胰切除术”,手术创伤巨大且对被鉴定人的全身营养代谢及水电平衡产生严重的影响,其死亡与手术方式的选取有必定关系。
图说: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部分内容。 图源:受访者
综上,司法鉴定认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对被鉴定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诊断依据不足,手术方式选取不当,针对手术方式的选取未与被鉴定人家属进行充分沟通,术中未发掘病灶时无对手术方式进行重新评定的过错,医方的过错与被鉴定人的不良治疗后果存在重点因果关系,责任参与度为61%~90%。
上海天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朱焱告诉东方网·纵相资讯,本案倘若涉刑,涉案大夫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可能性很强,属于过失类犯罪。
朱焱介绍,按照《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必要同期具备“严重不负责任”以及“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身体损害”这两个要素,缺一不可。
前者是过错行径,后者是损害结果。后者无争议,然则前者中关于严重不负责任的“严重”二字才是界定罪与非罪的重要。究竟不负责任要严重到什么程度?
例如这一医疗过程中纰漏出现的固有概率是多少,被发掘的概率是多少?作出胰腺癌结论的全部过程是怎么样的?在通常癌症医疗检测行业中,仅凭PET-CT报告可否能得出最后结论?可否必须按照其他的综合检测化验去确定这种症状?
朱焱暗示,以上问题都是与不负责任的“严重”程度直接关联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亦显现“手术方式选取不当”、“未发掘病灶时未重新评定手术”等描述,这亦对不负责任的严重程度相印证。故而从以上方面来看,涉案医院存在必定程度误诊,对诊断过程复核的审慎义务亦无尽到。
医疗事故罪不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形,那就必须聚焦涉案大夫在诊断过程中可否尽职,严格根据医院规定和流程进行诊断,即到底是医院对就诊人的诊断评定流程不足科学严谨,还是大夫因经验主义等原因未根据以上流程进行诊断,以此综合判断大夫的行径过失中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
疑问二:超过2年再也不追责?
郇杰告诉纵相资讯记者,她曾于2020年10月向深圳卫健委投诉涉案大夫,2020年12月收到复函,对方因“违法行径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决定再也不给予行政处罚,“她们解释是从2018年8月27日涉案大夫主刀手术的那一天算起。”
图说:深圳卫健委就这事出具的复函。 图源:受访者
按照郇杰供给的深圳卫健委出具的《郇杰投诉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诊疗欠妥引起病人张玉华死亡相关问题的复函》,深圳卫健委暗示,2018年8月27日对病人张玉华实施全胰切除术前,医院与病人签署了《胰腺癌手术之情同意书》,内容含拟施行的手术为“全胰切除术”。
其次,手术中将病人的胆管切缘切片送去病理科,医师显示该次切片的目的不是为了知道胰腺癌的诊断,而是为了知道残余的胆管可能有癌细胞的部位可否切除干净,术中切片的结果不影响胰腺手术的开展。
第三,经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于2018年8年27日在为病人张玉华实施手术的过程中,手术医师在术中探查胰腺表面未看到或摸到肿块时,未即时通知病人家属并与其进行充分沟通,该院涉嫌存在未即时通知病情等医疗服务信息的行径。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1款规定:“违法行径在二年内未被发掘的,再也不给予行政处罚。”故深圳卫健委对该违法行径不予以行政处罚,已对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朱焱告诉纵相资讯,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订之前,本来第二十九条的确规定了“违法行径在二年内未被发掘的,再也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径出现之日起计算。”
“然则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知道,违法行径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再也不给予行政处罚;触及百姓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害处后果的,以上期限延长至五年。”朱焱解释,该条针对生命健康安所有分做了时效延长。
另外,《刑法》第八十七条第1款知道,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再也不追诉。然而,《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知道,医务人员因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病人的手术是在2018年8月进行的,此刻已然是2024年了。”朱焱说。
“该案件导致社会各界很强关注,事关医患关系与医疗环境,期盼权威分部能披露更加多的法律信息。”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科研委员会委员李威杰律师就这事接受东方网·纵相资讯采访时暗示,《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导致卑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分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责令停止违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医学临床科研。纵相资讯认识到,日前关联主刀大夫仍在正常开诊。
上海某三甲医院一位外科大夫告诉纵相资讯,该事件针对大夫规范诊疗流程再次敲响了警钟,“不外教科书上的操作规范与临床诊疗中仍有差距,毕竟是人对疾患进行判断,存在个体差异的特殊性。但一般针对疑难繁杂病例,咱们每周会组织多学科专家一块会诊分析,制定更为优化的诊疗方法。”返回首页,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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