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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说明
1、一年超过300元才可报销(大学生医疗保险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2、上学时期,普通门诊必须到我校医院开转诊单就诊;急诊不必须转诊单,可直接去看病后回校报销;3、寒暑假时期,在外区急诊、门诊可看病回校报销,在上海不必须转诊单可直接去选定医院看病后,回校报销;4、住院亦能够报销,详情查看医疗保险说明【本校选定转诊医院】:康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奉贤海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古华医院和海湾医院(精卫中心)(二级),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肿瘤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5、大一/研一新生通常上学期没法报销,必须将报销单保留着,等来年1月1日-12月31日再报销。(2022年7月修改版本)为了贯彻《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点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的需求,自2011年9月起,上海将全市大学入学新生纳入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沪人社医发(2011)45号、沪人社医[2011]783号、沪医疗保险中心(2015)74号、沪府办发[2016]58号、沪教委体[2016]61、沪府办规[2020]14号、沪医疗保险规[2021]11号、沪医疗保险薪水发[2021]42号文件精神,2022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证管理实施细则如下: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证适用对象、范围1. 上海师范大学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包含港、澳、台)、在册接受全日制科研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科研生
(以下简叫作“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校颁发的有效证件之日起起始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证薪水。 2. 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定向和委培科研生不适用本办法。
2、必须承担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按照国家规定,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须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根据上海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2022年是每人每年220元。3、医疗保证薪水
(一)住院医疗薪水(包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大学生住院医疗薪水与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中小学生薪水接轨,并随着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中小学生薪水同步骤整。详细为:大学生每次住院出现的医疗花费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公司50元、二级医疗公司100元、三级医疗公司300元),超过起伏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公司住院的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公司住院的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公司住院的支付60%,个人自负40%。
(二)普通门、急诊医疗薪水
1. 大学生校内医院就诊,个人自负5%;
2. 大学生校外医院门急诊出现的花费,根据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中小学生门急诊薪水支付,并随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中小学生薪水同步调节。详细为:门急诊医疗花费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公司看病的,由校方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二级医疗公司看病的,由校方支付60%,个人自负40%;在三级医疗公司看病的,由校方支付50%,个人自负50%;
3. 一级医保选定医疗公司为康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奉贤海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疗保险选定医疗公司为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古华医院和海湾医院(精卫中心),三级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为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肿瘤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4、贫困家庭大学生帮扶补贴
1. 本市低保家庭大学生的个人缴费及门急诊起付线享受政府补助,详细办法根据《关于本市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参加本市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及门急诊起付线补贴相关事项的通告》(沪民救发【201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市重残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及门急诊、住院起付线享受政府补贴,详细办法根据《关于本市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扶补贴的通告》(沪残联[2015]158号)。
3. 符合我校困难补贴标准并经过学校困难认定手续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的个人缴费和门急诊起付线补贴。由学生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后给予补贴。
4. 继续做好大学生医疗帮困工作,对经过学校困难认定手续的困难大学生,其个人的自付医疗费(包含治疗大病重病所需的非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由学生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后酌情给予必定补贴。 5、校医院就诊规定1. 学生就诊凭自己校园卡挂号,一科一号,门诊挂号费1元
,挂号费自理。不出示校园卡者,医疗花费自理。
2. 学生的校园卡仅供自己运用。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卡借给他人运用,一经发掘,将追回医疗花费,并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上。
3.学生就诊应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见,不得自动点药、自动提出转诊或需求大夫认为无必要的医学检测。
4.接诊大夫按照病人的详细病情出具关联疾患证明,学生未经医院诊治而自动休憩者,校医院一律不补开病假单。 5.
徐汇校医院周一至周五正常门诊,没周6、周日及夜间值班
,奉贤门诊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寒暑假、国定节假日、双休日另定),学生如在非门诊时间就诊,应持自己校园卡到校医院值班室挂号就诊,并按规定支付值班挂号费2元。校医院通常状况不出诊(特殊状况除外)。
6.普通门诊、值班用药应由大夫按病情开具处方,并严格根据医疗保险规定,药量通常不超过三日,诊断知道的慢性病可开一至两周。就诊者不得自动指定药品,强求大夫开药。
7.实习、课题科研、社会调查、因病等休学时期,在本市范围内的学生,应回校医院就诊或转诊。在外省市的学生,可在外省市所在地就近的一所医疗保险选定公司看病,按规定给予报销。
8.寒暑假时期外区学生因门急诊出现的医疗花费,以及因病等休学时期在外省市出现的门急诊花费,由自己垫付后,回校按规定报销。
9.除急诊外,寒暑假时期诊断知道的慢性病,居住本市的学生仍应回学校持自己校园卡在徐汇校医院就诊或转诊。
10.学生退学或其他原由离校,携带教务处提供的离校手续单、身份证及校园卡复印件,到校医院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变更的关联手续。 11.延迟毕业参照《关于毕业生离校后至当年度医疗保险结束时期的医疗实施办法(试行)》。
6、转诊
1. 学生如需转诊至本市的医疗保险选定医疗公司就诊,应先到校医院就诊。由接诊大夫开具转诊单。转诊单1星期内有效,只限于转诊指定科目及医院一次,复诊需再次开具转诊单。 2.
本校选定转诊医院为:康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奉贤海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古华医院和海湾医院(精卫中心)(二级),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肿瘤医院、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
3. 诊断知道的慢性病原则上在校内就诊。 4.花费超200元以上的检测和治疗,须经校学生医疗保证办公室审核后才可进行。未经同意自动检测者,花费自理。如属急诊,须经审核后按规定报销。(弥补,日前花费超过200元的亦不必须审核了,直接去看病就好)
7、住院
1. 大学生在本市住院实行选定医疗(急诊除外),凭选定医院出具的医院盖章和大夫签字的住院通告单(复印件),并携带校园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医院开具《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以下简叫作“结算凭证”),再办理住院手续。本结算凭证仅供一次住院运用,限自己运用,有效期为7天。
2. 如病情紧急,可先付押金,但在出院未结帐前必要到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再去医院补办理住院手续。 3. 大学生寒暑假在外省市因病急诊住院,或实习、课题科研、社会调查以及因病休学时期必须在外省市住院医疗时,应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选定医疗公司就诊,出现的治疗花费由自己垫付后,在出院或治疗6个月内,递交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医院盖章)、住院花费明细单原件(医院盖章)、原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校园卡正反面复印件至校医院,由学校统一上报至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公司申请报销。
8、门急诊医疗花费报销范围和办法
(一)普通门诊必要有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方可报销。转诊一次只能报销一次花费。学生未经转诊,在校外医院出现的门诊花费,由个人包袱。
(二)凭选定医院的转诊单、校园卡、病史资料、各样检测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按规定报销。学生在不属于本校选定的医院,但属于医疗保险选定的医疗公司的急诊花费(经审核确属医学范围的急性病,而不是仅凭急诊挂号),凭校园卡、病史资料、各样检测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凡符合规定则予以报销。
(三)患大病者[大病为: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生长迟缓伴发精神阻碍、癫痫伴发精神阻碍、偏执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阻碍性贫血]所出现的医疗花费,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1.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且购买商场保险者,门急诊就诊及住院花费,由校方支付50%,另50%到医疗保险局指定的相应保险机构(中国人寿保险机构、中国安全保险机构、中国太平洋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机构)报销。
2.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无购买商场保险者,门急诊就诊及住院花费,由校方支付50%,商场保险机构报销25%。 3. 无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门急诊就诊及住院花费自理。
9、不属于大学生基本医疗保证范围的花费
1.救护车费、中草药费、体检费、二类疫苗费、不影响身体机能的矫形手术、心理咨询、美容、部分激光治疗(如近视眼、体表痣、疣等)、镶牙、洁齿、植牙、植发、治疗秃发、验光配镜、安装各样进口材料(如支架、钢板等)、斗殴、酗酒、自残、自s、瘦身、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的花费。医学鉴定、宠物咬伤及其他违法乱纪行径所出现的医疗花费等,不纳入报销范围。
2. 所有学生在境外出现的医疗花费均不予报销。
3. 审核时间、地点:(日前为2号收费窗口报销)
• 徐汇校区:每周二8:00——13:00校医院四楼408室
• 奉贤校区:每周四8:00——13:00门诊楼二楼225室
注:大学生医疗保险年度指的是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学生医疗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及校医院。
本管理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始执行。
沪医疗保险薪水发[2021]42号文件:2022年1月1日起起步大学生持卡看病结算试点,2023年1月1日覆盖至全市各院校,如市里有新政策出台,根据新政策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医疗保证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师范大学校医院
关于毕业生离校后至当年度医疗保险结束
时期的医疗实施办法(试行)
按照2016年5月27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保证的操作口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质,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毕业离校后上海籍、居住在上海的非上海籍学生的医疗
(一)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非在职科研生毕业离校后至当年度医疗保险结束时期(12月31日),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但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上海籍、居住在上海的非上海籍学生,可到上海师范大学校医院就诊(急诊能够就近治疗);
(二)就诊时需携带校园卡、身份证,上海籍的学生还需携带就业创业证(劳动手册),非上海籍的学生还需供给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承诺书;
(三)按照病情需转诊或住院的学生,由自己提出申请(从校医院网医疗保险上下载申请表),学院盖章,校医院开具转诊单或住院凭证;
(四)门急诊治疗后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证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7月修订)》的规定到校医院进行报销(六个月以内的发票)。
2、毕业离校后居住在外区的非上海籍学生的医疗
未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但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毕业离校后居住在外区的非上海籍学生,在原户籍所在地就近的一所医保选定公司门急诊治疗后,须携带校园卡、身份证、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承诺书,由自己提出申请,学院盖章,在规按时限内(六个月以内的发票)到校医院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证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7月修订)》的规定进行报销。
本办法(试行)由校学生医疗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及校医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试行)自2016年6月起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医疗保证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师范大学校医院
2022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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