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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羊城晚报全媒介记者 侯梦菲海报设计:羊城晚报全媒介记者 何昱
来信人:张小姐
您好,我入职某机构五个月,但并未签劳动合同,机构亦无给我购买社保。近期,机构忽然通告我不消上班了,我被辞退了。而后老板说能够赔偿1000元, 这种状况的话我能够去劳动仲裁吗?
解答人: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杨满玉律师
能够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看单位方可否有合法依据辞退员工,倘若单位无充分的事实基本及法律依据这般辞退员工,则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该员工工作已然五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的规定,赔偿金为一全部月工资。同期该单位无签署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起始支付员工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差额工资。返回首页,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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