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超市、沿街商铺“生鲜灯”的运用,加强食用农制品市场营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近期,没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禁用“生鲜灯”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以辖区农贸市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指点,通知各商户要按照《食用农制品市场营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营销生鲜食用农制品,不得运用对食用农制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导致显著改变的照明等设备。同期,执法人员强调生鲜食用农制品经营主体运用照明等设备配置应做到“四个不得”,一是不得运用有色光源,二是不得运用有色灯罩改变光源色泽,三是不得运用外罩有色塑料袋等设备改变光源色泽,四是不得运用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背景板干扰消费者感官认知。
截止日前,共发放宣传单页300余份。下一步,没棣县市场监管局将连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创立健全“生鲜灯”长效监督机制,全方位、多方向、多层次开展禁用“生鲜灯”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守护好市场秩序,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返回外链论坛:http://www.fok120.com/,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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