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世界的奴隶制是一个繁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做为罗马生活的一个广泛方面,奴隶出此刻家庭、工作场所和商店以及农田中,受雇于富有的自由人和普通的自由人。奴隶亦被罗马国家运用,公共病房用来维持行政公司的光彩和壮观。
在罗马共和国或帝国作为奴隶寓意着缺乏法律地位。奴隶无权利,无财产,并被主人认为合适的对待。奴隶可能是战俘、罪犯或自由人,她们境况不良,不得不出卖自己为奴。
奴隶的获取方式、她们在罗马世界中的角色以及最后结束奴役的原由有非常多构成部分,很难概括罗马奴隶的生活是什么样的。然而,奴隶制的某些元素在罗马世界中或多或少地保持一致。
奴隶从事各样形式的卑微劳动
罗马社会的奴隶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家庭奴隶到农业劳动者,奴隶是罗马世界经济功能的基本。
奴隶通常分为城市或农村,从做饭、打扫到采矿,没所不包。在乡村庄园,奴隶可能会执行家庭和非家庭任务,担任铁匠、面包师和警卫。
在城市工作的奴隶中能够找到许多相同类型的技能,在那里奴隶还为商人担任会计师和经理。战俘经常被当作奴隶出售,有时作为公共奴隶,用于灭火、照料公共建筑和充当刽子手。
奴隶能够经过购买摆脱奴隶制奴隶是财产,但按照罗马法,有能力经过几个过程实现自由。最古老和最简单的便是得到主人的自由,亦许是在遗嘱中,虽然一般触及正式的仪式和报答。本质上将自己卖给奴役的奴隶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偿还债务,一旦合同完成就能够得到自由。 奴隶亦能够发展某种财富,给定一个 特殊的,或她们在主人的权力下掌控的账户。财富能够是土地或货币,虽然从技术上讲它仍然在主人的掌控之下,但持有足够财富的奴隶 能够 将资金和资源转化为主人的利润, 同期发展自己的财富。这能够用来购买自由。 Manumission引起有前提的百姓身份。被释放的奴隶作为她们前主人的客户,但被限制担任公职。按照罗马法学家盖乌斯的说法,在公元1 世纪,30 岁以下的奴隶不可被释放,同期还限制了所有者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释放的奴隶数量。
奴隶主能够自由地经过残忍的身体手段和处决来处罚她们的奴隶
奴隶应该表现得很好,据信息人士叫作,倘若她们不这般做,她们就会晓得后果。在 普劳图斯的《梅纳赫米》中,这位 2 世纪的剧作家将以下话归于奴隶梅塞尼奥:条纹、镣铐、磨坊、疲倦、饥饿、严寒——懒惰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便是我非常害怕的。那样,当然,做好比做坏要好得多。我不介意鞭笞,但我讨厌真正的鞭笞。
奴隶主能够严厉地殴打和处罚奴隶,从鞭打到锁链和镣铐没所不包。主人亦能够卖掉她们的奴隶,将她们绞死或钉在十字架上,并让她们做最坏的任务做为处罚。 逃跑的奴隶被打上烙印 ,以阻止将来的违法行径。
奴隶收到有限的面包口粮公元前 3 世纪和 2 世纪的士兵、政治家和历史学家加图长老写下了农业奴隶的平常需求,尤其是她们应该得到的食品和饮料。按照卡托的说法,奴隶应该接受小麦来制作面包,尽管没法自己研磨谷物的受捆绑的奴隶将获得面包本身。当奴隶在夏季耕种田地时,必须更加多的面粉,以及额外的酒。除了面包和酒,奴隶们还吃卡托所说的用橄榄制成的“调味品”。还供给了盐和油。 在公元前 1 世纪, 瓦罗指出奴隶收集野生果蔬和蔬菜,以及她们自己种植的作物。家庭奴隶能够吃城市花园里的物品或主人吃饭 剩下的食品。有些奴隶被训练作为角斗士参加角斗实验的男男女女大大都是战俘、罪犯,况且经常是奴隶。最早参加角斗比赛的奴隶早在公元前 3 世纪就显现了。 一位著名的奴隶斯巴达克斯(公元 73 年)曾在罗马帝国的一所角斗士学校接受过训练,但因冲突而被外包。在帝国学校,角斗士或多或少是囚犯,但接受了食品、医疗和专门的器械训练。按照考古学家沃尔夫冈纽鲍尔的说法,做为一种投资和扮演者,“[奴隶] 并不经常 [被杀],她们太有价值了。 ”许多前奴隶亦自愿作为角斗士。一旦机会有限,她们就基本上让自己回到了奴役状态,发誓要“被火焚烧,被锁链捆绑,被殴打,被剑杀死”。奴隶住在自己的住处城乡奴隶都住在远离主人和监督者的房间里。佣人仍然住在她们主人的房子里,有时乃至睡得足够近,能够在一晚上之间照顾他或她的必须,然则有一个知道的奋斗将奴隶与自由男人和女性掰开。她们的房间一般位置于储藏设备周边 ,能够与其他仆人共用。农村的奴隶区,罗马别墅一样位置于主屋内,但确切位置仍不清楚。有些平面图表示奴隶住的地区比她们的主人 更靠近工作区。奴隶穿基本的束腰外衣,每隔几年换一双新鞋奴隶们得到了简单的衣服,与贫穷的自由男女所穿的衣服无太大区别。主人晓得奴隶必须有足够的衣服,供给“三尺半的长袍,两年一次的披风。当你给一件束腰外衣或披风时,把旧的拿回来,用来做袈裟。一旦进入两年,应该送出好鞋。”做为非百姓,男性奴隶不可穿长袍或金属服装,女性奴隶不可穿 stola(穿在束腰外衣上的裙子)。按照塞内加(公元 65 年逝世)的说法,罗马元老院曾思虑为奴隶制定一套制服,以便在社会中更清楚地区分她们。她们最后决定反对它,以防止奴隶晓得她们的队伍存在多少。 奴隶在罗马百姓中灌输了对反抗的恐惧罗马社会中奴隶的绝对数量引起了对反抗的紧张和恐惧。罗马元老院思虑让奴隶以不同风格的着装来区分自己,但当她们认识到这只会让奴隶清楚地认识她们的等级规模时,她们思虑得更好。 罗马人有权担心。奴隶和主人之间有有些小冲突,但真正对罗马社会形成威胁的大规模奴隶叛乱仅有一次。由色雷斯奴隶和角斗士斯巴达克斯领导的起义引起大约 70,000 名奴隶和支持者与罗马军队作战。 从公元前 73 年到 71 年,斯巴达克斯和他的军队数次与罗马军队作战,三度击败罗马军队后被杀。按照信息源自,斯巴达克斯英勇战斗到最后,“大腿被长矛刺伤,但单膝跪地,将盾牌挡在身前,并击退了他的攻击者,直到他和他的许多人追随者被包裹并倒下。”对将来起义的担忧促进采取了有些法律行动,以保证或最少鼓励 更好地对待奴隶。 女奴是女性的贴身侍从女奴并非免于体力劳动,但她们经常在精英和富有的罗马女性的主持下履行个人职责。奴隶能够被训练打扮、做头发或担任奶妈。奥古斯都的妻子利维亚皇后有1000 多名侍从,其中许大都是男女奴隶。女奴亦容易受到男主的意愿的影响。主人能够准许他的男奴 与女奴通奸,乃至收取必定的花费。
奴隶越熟悉,他或她在拍卖中的价值就越高
来自帝国各地的奴隶在当地和更远的地区出售,有时是经过代理投标人。当奴隶被带到市场上时,她们被剥光衣服,向潜在买家展示她们是健康的。奴隶贩子必要披露任何疾患,以及奴隶可否是逃犯或可能作为逃犯。 购买者为情况良好且拥有可用技能的奴隶支付更高的价格。与角斗士的价值相比,拥有簿记或会计经验或认识陶器、制革或纺织等 工艺知识的奴隶是商人和实业家的理想选取。受过高等教育的奴隶能够担任教师,而女性一般是理发师和调香师。身强力壮的男人可能被派去从事农业劳动,但亦被用作保镖。
奴隶不可结婚,但她们能够有家庭奴隶不是法人,不可签定结婚等法律合同。然而,她们能够在一种叫做 contubernium的状况下同居。经过同居,奴隶创立了自己的家庭,尽管她们始终处在家长的权威 之下。 按照查士丁尼 文摘,奴隶关系的血缘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承认,被释放的奴隶 之间禁止通婚。
奴隶在罗马哲学家中有拥护者
奴隶制在罗马经济中广泛存在且至关要紧,但针对在罗马社会中应该怎样看待奴隶存在不同的看法。斯多葛派,最著名的是小塞内卡(公元 65 年),写了关于奴隶和主人之间的关系,强调前者的人性以及后者的责任是善良和家长式的。按照塞内卡的说法,奴隶“来自同一个血统,受到同一个天空的微笑,与你自己平等地呼气、生活和死亡。” 前奴隶 Epictetus(卒于公元 135 年)在罗马生活和教育,一样呼吁主人公平对待奴隶。爱比克泰德认为奴隶是高贵的,与自由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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