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以卫所为军队的主体。卫所里的军人被纳入专门的户籍“军户”,并世代承袭。卫所军户按军队内的阶层又分为武官户和普通军户,两者除了世袭和包袱相应军役外,武官持有普通军士所无的特权。为了保准军力,供给足够的人员应役,“军户”是不许分户的。军户和民户之间是有着严格区分的。军户隶属于都督府管理,住在指定的卫所。民户则隶属于户部管理。
卫所的人员构成重点有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镇抚、千户、副千户、百户、试百户、总旗、小旗、军士。一个卫的编制是5600人,千户所1120人,百户所112人,总旗50人,小旗10人。这些只是正规的军事人员数量,不包含军妻、父母、舍人、余丁等人员。
卫所军的在卫军士,亦便是正军,除了他之外这户军籍人家中的其他男性被叫做余丁或军余。如正军亡故,余丁按次序弥补,类似于预备役。同期,正军可带一名余丁,帮助整理内务等辅助性工作。乃至进行过军事操练的余丁亦能够参加战事。例如:洪武十四年,征云南时的正规军有22万人,余丁人数竟达27万人之多。
针对哪些未参加军事操练的余丁,则要屯田种地和养马,以及接受武官指派的零工杂务。
武官的子弟叫做舍人,按照所袭职务分为指挥舍人、千户舍人、百户舍人、总甲(总旗应袭者)和小甲(小旗应袭者)等。这些舍人能够在卫学读书,赋役优免,相对自由,并无实权俸禄,除了平常的习武操练,还要完成武官交给的当差任务。例如:命令一名舍人,带领数名余丁,押送军中犯人及其家属去边远的发配地。
有些不可袭职的舍人(嫡长子袭职排位靠前,次子、庶子次序靠后)正式进入军队后,尤其是参加扩充的新卫所编制,则有可能得到作为小旗、总旗,乃至试百户的机会。倘若在战场上立功,或许会晋升更高的职位。例如:洪武元年,豹韬卫千户杨观的弟弟杨明,以舍人身份征中原有功,升豹韬卫百户。
另一,朝廷还有散骑舍人(带刀散骑舍人)一说,属于近侍武职。先归属都督府,后归属锦衣卫。散骑舍人多为公侯、上下都督、都指挥使司高级武官(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的儿子,有俸禄可享正八品。这些散骑舍人晋升的机会相对较多,职务亦相对较高。例如:信国公汤和的庶子汤醴,从散骑舍人提高为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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