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外贸货代小伙伴们重视了!按照深圳海关关于代理报关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9号),12月1日起深圳海关再也不接受纸质报关拜托书,11月30日之前为过渡期,发货人需登录电子口岸和报关行签定电子代理报关拜托书,创立拜托关系。深圳海关关于代理报关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9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按照海关总署安排,现就代理报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即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或“境内发货人”)拜托报关企业(即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拜托方)和报关企业(受托方)应当经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签定电子代理报关拜托书,创立拜托关系。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均可发起电子代理报关拜托书签约。
2、报关企业申报时应当将电子代理报关拜托书(拜托协议)编号填写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
3、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由没法进行电子代理报关拜托书签约或填写电子代理报关拜托书(拜托协议)编号的,经海关确认后,报关企业能够在申报时上传纸质代理报关拜托书扫描件。
4、2018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为公告施行过渡期,报关企业在申报时既能够填写电子代理报关拜托书(拜托协议)编号,亦能够上传纸质代理报关拜托书扫描件。2018年12月1日起,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海关再也不接收纸质代理报关拜托书扫描件。
5、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海关 2018年8月23日
接下来,咱们就来瞧瞧电子报关代理拜托书/拜托协议操作过程!
最后,让咱们和纸质代理报关拜托书say goodby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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