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关机构需要什么资质?代理报关机构注册流程、咱们在有货物做进出口的时候大部分都会选取一家报关代理机构为咱们做清关方面的操作,然则并不是随便一家物流机构都能够代理报关的,那具备那些资质的报关机构才可帮客户代理进出口报关呢?
1、营业执照范围内需要有货物报关代理服务;
2、需要办理报关登记许可证,具备报关资质;
3、需要有专业的操作团队:其中有制单团队,即系统制单申报,且对清关单据的熟练度高,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本;现场操作,去现场进行换单办单以及查货放行操作的,需要对现场操作流程较为专业,针对有些突发的应急状况能够进行即时有效的处理;客服团队,重点负责客户对接和服务;管理团队,重点对全部报关流程以及服务进度进行把控和指挥的;
4、有良好的服务口碑和机构文化:服务口碑是经过平常的操作累积起来的,这点很重要,其次便是有企业文化的机构她们更拥有凝聚力,企业走得更很久,而这般的机构做代理报关亦才可让人更安心。
代理报关机构注册流程
许可内容:
海关准予境内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为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活动。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11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署令第11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第127号)
4、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相关问题的公告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要求: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
1、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要求;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人民币150万元;
3、健全的组织公司和财务管理制度;
4、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5、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6、报关业务负责人拥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报关工作经验;
7、无因走私违法行径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8、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
9、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
1、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公司设立要求;
2、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
3、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
4、分支公司负责人应当拥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报关工作经验;
5、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三)申请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自己应当具备
1、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2年;
2、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近期2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
3、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多注册资自己民币50万元。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叫作预先核准通告书》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6、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科研报告;
7、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8、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9、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关联的材料。
(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
1、《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附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分支公司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科研报告;
4、拟聘的报关从业人员《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分支公司负责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6、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7、由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地直属海关出具的该报关企业符合申请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要求的证明材料;
8、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一)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1、申请人向所在地(以工商注册地为准)海关递交许可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制发《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弥补的,海关制发《许可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海关制发《不予受理决定书》;
2、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所有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
3、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依法制发《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后者应当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许可的变更
1、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公司得到注册登记许可后,如有名叫作、注册资本、法定表率人(负责人)出现变更的,应当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许可。
2、申请变更许可应当提交《报关企业(跨关区公司)注册登记变更申请书》(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变更决议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注册地海关比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进行初审,并上报直属海关决定。直属海关依法审查后,对符合法定要求、标准的作出准予变更许可的书面决定。
(三)许可的延续
1、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公司注册登记许可期限均为2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申请办理许可延续手续。未根据规定申请的,海关再也不接受其办理报关业务。
2、报关企业申请延续许可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申请书》(附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关业务分析、报关差错状况及原由,《报关单位状况登记表》(附件5)以及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跨关区分支公司申请延续许可还应当提交分支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所属报关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注册地海关比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进行初审,并上报直属海关决定。海关应当在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审查完毕。对符合延续注册登记许可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作出准予延续2年有效期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依法为其办理延续手续。
(四)许可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直属海关能够撤销注册登记许可:(1)海关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5)依法能够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撤销行径引起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海关依法赔偿其直接损失。
2、被许可人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注册登记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守护。
3、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五)许可的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1)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报关企业或其跨关区分支公司依法终止的;(3)注册登记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注册登记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引起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没法实施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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