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王姐与李姐二人是同乡,一起在北京打拼数年,近期听说有人在澳洲打工且收入颇丰,二人便萌生了去澳洲打工的想法。于是二人找到一家声叫作能够代为办理签证的人力资源机构,但机构暗示需收取每人两万元的“服务费”,急于出国打工二人想都没想就把合同签了。
两个月后,机构打tel叫作因为终审未过,二人的签证办理失败,况且遗憾的暗示服务费不会退还。
△ 照片源自于网络
案件争议:
1.所说的两万元的“服务费”,机构到底供给了那些服务?
2.签证未能办理,是不是应归咎于当事人?
3.双方签定了服务协议,合同对服务事项的约定很模糊,对当事人有害,是不是还有机会守护利益?
法院判决:
经法院判决,因为机构未能供给实质性的服务,况且机构无办理出国签证的资质,因此呢需退还两位女士所交花费。
△ 照片源自于网络
律师意见:
1.出国办理签证,需事先认识与调查清楚机构的详细状况,确定机构有办理的相应资质。
2.正规的机构,办理的过程应供给相对应的服务,如出国前的培训以及负责全部代办过程,以及倘若此次未能办理成功,下次免费继续代办等,并且都应在协议中约定清楚。
3.签定合同期需小心,办理签证的合同一般会比较繁杂,内容及页数较多。都数人不会认真仔细阅读,引起自己利益受损。
文丨刘铎清 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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