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位长篇大论的粉饰软文,亦掩盖不了软文先天的诈骗性!实质上,这两位的回答本身便是一种软文,一种让你接受并认可软文的软文。其实你自己已然很清楚软文是什么东西 了:
1, 目的是让人购买;
2, 手段是“撒谎”
就这两条就足以让咱们对任何形式的软文持唾弃态度。由于产生它们的动机先天不纯。此刻这个时代,是一个制品营销的时代,一切都以制品推广和营销为宗旨,尤其是在网络,真正优秀内容严重缺失的同期,是海量的或明或暗或高明或愚笨的营销推广手段,和软文共生的还有一个名词,叫水军。它们在网络上已然到了没孔不入的地步,咱们普通网民只能被动接受,但咱们能够换个心理,辨别网络上的内容真伪并做出判断,其实是一件有乐趣的事情。
对个人回答做有些必要弥补,期盼给提问者有所帮忙。(长篇大论总是更显眼有些,唉)
1,请仔细审题,在下回答文字中的1,2只是引用提问者的观点,或叫作之倾向性意见,对观点的证明我已然在后文中给出——动机目的不纯。
2,不要混淆传播与营销的概念,更不要混淆传播与营销的本质(重点),它们是两